宁陕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补贴资金公示
索引号: | zfbmnsxmzj/2023-0052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27 16:01 | 成文日期: | 2023-11-27 16:01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保障救助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5号)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民发〔2019〕70号)规定,经审核,我县2023年度11月共有10人符合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条件,共计发放补助资金16000.00元;共有21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条件,共计发放补助资金17916.00元。
现将2023年11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资金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监督。
县民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915-6825076
宁陕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