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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扎实开展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作者:易荣艳 陈二华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1-28 09:15 【打印本页】

“现在的政策真是太好了,我们自己交养老保险,村上还给补助,60岁以后就可以多领些养老金”。说起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海棠园村村民熊培琴连声夸赞。

“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渠道,增加参保对象个人账户积累,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能力的有效途径,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方式反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能力,促进城乡群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宁陕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主任刘爱玲介绍。

今年以来,宁陕县人社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围绕“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扎实开展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近年来,宁陕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筒车湾镇海棠园村立足自身区位优势,积极推进精品民宿、乡村旅游建设,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为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创造了条件。为鼓励试点,宁陕县人社局多次深入镇村,了解掌握群众诉求,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支持,经反复调研,将筒车湾镇海棠园村作为首个试点村先行先试。今年10月,经过“四议两公开”集体决策程序,确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为全村388名参保群众补助养老保险11820元。目前,村集体经济补助已按程序计入参保群众个人账户,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

“海棠园村的成功试点,为其他镇村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方案和鼓励机制,做实做细集体补助工作,鼓励带动全县更多镇村开展试点,让这份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参保群众,不断提升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继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