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公开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794条
  • 申请办理中

    2条
  • 依申请数量

    45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3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5187
  • 宁陕县财政局

    5676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480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414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19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424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824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764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82
  • 宁陕县民政局

    1452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西安帝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的公示

索引号: zfbmnsxzrzyj/2023-0013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3-12-13 11:19 成文日期: 2023-12-13 11:19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服务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西安帝梦矿业有限公司临时用地已经宁自然资字〔2023〕339 号文件批复,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要求,现予公示:

一、同意该公司临时使用位于江口镇冷水沟村关帝庙组

土地603平方米,用于勘查作业及辅助工程,四至界限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坐标为准。

二、临时用地期限为2年,自2023年11月23日起至

2025年11月23日。不得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超越现场勘测界址和面积使用,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用作抵押贷款等相关活动,土地用途不得擅自改变。临时用地使用人在临时用地过程中,应自觉接受并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三、临时用地使用人要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当拆除临时建(构)筑物,应按规定在使用

结束后两个月内恢复土地原状,涉及土地复星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土地复星义务。

四、临时用地超界占用或到期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土地复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按非法占地行为查处。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