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18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第118号 办理部门 宁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李齐波 签发日期 2023-12-18 11:14 发布日期 2023-12-18 11:14 类别 C类
案由

关于保护利用红二十五军老城遗迹的提案

案由:红二十五军长征,于1935年2月26日进入宁陕,战胜太山庙区公所之敌后连夜急进,2月27日清晨直捣老城,消灭了城内保安团一部,敌县长呼延震东、县保安大队副队长莫清高弃城逃窜,首次解放宁陕县城,镇压恶差劣绅二十多人,据城三日,没收五户大财主粮、物,召开大会分给穷苦百姓。十个月内,红军两次攻占宁陕县城,扩大了我党我军的影响,为山区人民翻身带来了希望。

老城村地处城郊,与城区紧密接壤,加之又是以前的老县城区域,历史遗迹、文化民宿、地理区位等比较优势明显,将老城村打造成陕南民俗体验村有着非常好基础支撑,打造好红色旅游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建议:建议县退伍军人事务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对老城村红色旅游资源进行包装,修建红色健身步道,恢复红二十五军部分战斗遗迹和场景,打造红色文化体验区。

委员姓名袁长勇   

联系方式:15319874777

联系地址:县委编办

回复

关于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18号建议的复函


袁长勇委员:

您提出关于保护利用红二十五军老城遗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方案》规定,文物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革命遗址的保护、管理、修缮和利用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修缮工作,国家发改委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规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除烈士纪念设施以外的项目不予核准批复。



宁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