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此次城区供水价格调整依法依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2023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2点30分,县发改局在豪迈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宁陕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20名、听证人3名。20名听证代表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和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1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政府相关部门6名、专学者1名,听证人3名,由县发改局价格管理分管副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发改局副局长张建为担任听证会主持人。县新闻媒体记者对会议进行现场报道。
会前,县发改局依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了听证代表名单、成本监审报告、听证方案,听证会举行时,听证代表20人到会,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听证会上,听取了宁陕县自来水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报告、宁陕县城区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宁陕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围绕定价听证方案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人就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了陈述解释。主持人作会议总结,表示将充分尊重并吸纳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完善宁陕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提交县政府审议批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城区水价调整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在目前水价与成本倒挂、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政策性上调情况下,适度调整现行水价和实行居民阶梯水价是有必要的,有利于增强供水企业良性发展,促进水质提高,推动节约用水。听证会参加人表示赞同本次水价调整,部分听证会参加人还就供水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安全供水、优质供水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一)建议供水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管网的维护和管理的同时,大力推进老旧供水管网的改造,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管网漏损率。
(二)建议县自来水公司要加大巡查,注意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
(三)本次听证会共20名听证代表,其中14名听证代表建议本次水价调整采用方案一。4名听证代表建议本次水价调整采用方案二,2名听证代表对两种方案不做选择。听证会参加人均认为15年未做水价调整,涨幅不大,较为合理。
三、听证人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处理建议
(一)采纳本次调价用方案一的建议。居民第一阶梯水价调至3.37元/立方米,非居民定额内水价调至5.3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调至10元/立方米。对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执行居民水价。
(二)采纳供水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成本和漏损的建议。企业扭亏为盈不能只单纯依赖水价调整,要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强化内部考核奖惩制度,提高经营效益。要求供水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财务核算,节约开支,降低成本。要求供水企业应加强水质监测,保障用水安全、提高水质的建议。企业应加大管网维护力度,解决城区部分地段供水压力不足问题,更好的服务于居民生活和生产。供水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让用户充分享受到优质的供水服务的建议。要求供水企业强化员工的服务意识,让用户充分享受到优质、便捷的供水服务。
(三)采纳供水企业要加强社会宣传的建议。县发改局将督促供水企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水价调整和实施阶梯水价的政策及意义,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广大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
(四)不采纳的建议。一是稍微调低居民第一阶梯水价,增加非居民用水价格的建议。因为我县调整方案居民第一阶梯水价为供水成本价,调低不符合“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自来水定价原则;二是调低户表改造0.18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5元/立方米等建议,因为我县调整方案中此两项标准是落实省市水价改革要求,取值已是最低标准。
本听证报告将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