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江口镇新庄村永鑫石料厂水稳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zfbmssthjjnsfj/2024-000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4-01-15 16:30 | 成文日期: | 2024-01-15 16:30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部署,加强整治销号工作。安康市宁陕县江口镇新庄村永鑫石料厂水稳站无环评手续、露天生产,并架有沥青加热设备问题已责令企业拆除了加工设备,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信件、及书面等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2日。
受理方式:
一、联系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40号
二、电 话:0915-6823373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