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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宁陕县四亩地镇蒲河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索引号: zfbmssthjjnsfj/2024-0018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公开日期: 2024-01-17 14:24 成文日期: 2024-01-12 08: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目概况

宁陕县四亩地镇蒲河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B2024-ZCGK-0117

项目名称:宁陕县四亩地镇蒲河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四亩地镇蒲河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423,750.1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宁陕县四亩地蒲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00

23,423,750.1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四亩地镇蒲河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四亩地镇蒲河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9、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5第四开标室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5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http://aq.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同时提供报名回执单、有效的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SXZCXMGLJT@163.com,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40号

联系方式:13700253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03号

联系方式:029-8821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乐、孙洋、王欣玫

电话:029-88219779

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