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十八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128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11-26 09:00 | 成文日期: | 2023-11-26 00:00 |
发布文号: | 十八次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2023年11月23日,县长周富林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着力抓好冬季火灾事故防范,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全面排查和整改风险隐患,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到预防在前,防止隐患变成事故。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部门监管、镇村属地和企业主体各方责任,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倒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坚决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好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系统谋划、积极争取公共防灾减灾救灾项目,不断提升我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加强过冬物资储备保障,强化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强化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污染防治提标升级;要立足职能职责,系统思考、深入研究、务实推进生态旅游、农林产业、生态价值实现等重点工作,全力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要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集中有限财力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要逐步建立完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机制措施,为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要认真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遵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科学谋划和推进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确保党中央各项改革部署在宁陕落实落地。
二、组织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会议强调,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有效举措。各镇、各部门要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着力清理和废除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类补贴保护政策,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确定:
由姚念伟同志牵头,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建立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晰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职责,规范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和流程,全面做好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传达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研究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近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状态,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面跟进监督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工作质效,切实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保障。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县安委办提出的《安全生产近期重点任务清单》,由县安委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细化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安委办名义印发执行。
2.由罗新玮同志抓总,各分管副县长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沉下去带领和督导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各分管领域、分管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由县安委办牵头,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必须穷尽手段第一时间整改解决,必须把问题整改明确到点位、责任落实到人头,必须确保问题整改过程中的安全。县安委办及相关专安委办要紧密跟踪督查,确保所有安全隐患问题在最短时间整改到位,把安全风险消灭在萌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由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各有关单位负责,结合冬季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持续抓好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矿山、危化品、城镇燃气、一氧化碳中毒、消防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和防范措施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由张莹、柯小伟同志牵头,县住建局、经贸局、卫健局负责,对宁陕县培银燃气经营有限公司、宁陕县物资总公司、宁陕县医院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深入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查清查实安全问题屡查屡现的原因和责任,确保问题在最短时间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属于工作失职失责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由县安委办负责,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对照市对县2023年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细则,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质效,确保考核取得好成绩。
7.年底是各类信访矛盾的高发多发期,由各副县长牵头,各镇、各部门各负其责,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信访矛盾高发领域,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接访下访,扎实有效做好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全县大局和谐稳定。
四、审议《宁陕县加快发展“归雁经济”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人社局关于《宁陕县加快发展“归雁经济”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大力发展“归雁经济”是推动人才振兴、壮大产业发展、推进富民增收的重要路径,是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源泉。各镇、各部门要持续强化“双招双引”,用足用好普惠性政策,精准制定差别化扶持政策,在项目落地、技能培训、融资支持等方面创优条件,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要关心重视返乡人员生产生活需求,尊重发展意愿,解决后顾之忧,鼓励引导宁陕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创业、投资兴业、带动就业,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加快发展“归雁经济”实施方案》,由县人社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2.由县人社局负责,商县委统战部、县经贸局、县农水局、县招商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12月底前务实做好全县“归雁经济”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组织筹备工作。
五、审定《宁陕县筒车湾镇许家城村(郭家山)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筒车湾镇许家城村(筒车湾集镇)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华严村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寨沟村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陕县筒车湾镇许家城村(郭家山)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筒车湾镇许家城村(筒车湾集镇)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华严村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寨沟村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做好城关镇、筒车湾镇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是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投资项目加快建设的具体举措。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做好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挂牌出让,强化过程监督和服务保障,确保上述地块招拍挂出让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1.原则同意《宁陕县筒车湾镇许家城村(郭家山)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筒车湾镇许家城村(筒车湾集镇)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华严村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寨沟村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依法依规组织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2.由柯小伟同志把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宁陕县筒车湾镇许家城村(郭家山)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筒车湾镇许家城村(筒车湾集镇)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华严村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寨沟村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中的出让条件、相关指标、出让价格、出让程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合法合规。
3.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格把关,严审规划,趋紧供地,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不得造成土地浪费甚至闲置现象。
4.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深入研究我县土地出让有关工作,妥善处理好土地利用历史遗留问题,对2023年以后新增供地用地不得再出现先违法占地用地,后整改完善供地情况,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供地,确保供地工作合法合规,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
六、听取县城棚户区改造老街片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土地成本问题处理方案的汇报,审定《宁陕县县城棚户区改造老街片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原看守所等3块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城棚户区改造老街片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土地成本问题处理方案、《宁陕县县城棚户区改造老街片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原看守所等3块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县城老街棚户区改造,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提升我县县城面貌,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做好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挂牌出让,强化过程监督和服务保障,确保相关地块招拍挂出让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县城棚户区改造老街片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本次(第三次)县城棚户区改造老街片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沿用第一、二次供地模式,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依法依规组织出让工作。
2.由柯小伟同志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对于原来已经签订的《宁陕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协议》和《补充协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3.由柯小伟同志牵头,县住建局、县发投集团负责,跟进督促土地竞得人按照协议约定,加快县城棚户区改造老街片区改造配套安置房建设。
4.原则同意 《宁陕县城关镇原看守所等3块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原县看守所地上附属物依规征收,按程序依法依规组织出让;对原县卫健局和疾控中心地块采取附带安置条件(由土地竞得人按拆除建筑面积1∶1在三星康养综合体项目建设中予以还建)按程序依法依规组织出让;对原森林大酒店旁7层居民楼地块按程序依法依规组织出让。
5.由柯小伟同志牵头,县住建局、县发投集团负责,按照2023年6月1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确定的关于原森林大酒店旁7层21户居民拆迁工作有关内容,依法依规推进后续有关工作。
6.由柯小伟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就原县看守所等3块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
七、听取三星烂尾楼资产盘活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三星烂尾楼资产盘活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加快推进三星烂尾楼资产盘活项目是兑现2023年民生实事承诺的具体要求,对改善县城环境面貌,提升县城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依规、扎实高效推进相关工作,全力推动三星烂尾楼资产盘活项目加快建设。
会议确定:
1.同意将城关镇三星原公安局家属院至城关镇政府后烂尾楼一线40.65亩土地纳入三星烂尾楼资产盘活项目规划范围,启动集体土地征收前期相关工作和国有土地收回及征收补偿工作。
2.由柯小伟同志任组长,抽调城关镇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三星烂尾楼资产盘活项目征地工作专班集中办公,专班办公室设在城关镇,具体负责三星烂尾楼资产盘活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3.由专班办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水局、县林业局配合,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权属、数量等信息进行详细摸底调查。
4.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土地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后公告。
5.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征收土地预公告,经县政府审定后按程序发布。
6.由城关镇负责征地补偿安置登记并收集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补偿费测算,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兑付征地安置补偿款;由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征地资金保障;由县人社局负责,对被征地农民符合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失地农民范畴享受相关政策。
7.由柯小伟同志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系统深入研究三星烂尾楼资产盘活项目工作,精准掌握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强化工作协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快落实。
8.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就三星烂尾楼资产盘活项目情况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
八、听取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调整工作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调整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全县20件民生实事是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承诺,是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认真对标自查,系统梳理各项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全力推进,确保完成承诺事项。
会议确定:
原则同意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调整建议,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审定。
九、审议《宁陕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宁陕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预算管理的重中之重,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县财政局要坚持“厉行节约、足额保障”原则,依法做好预算调整,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持之以恒开源节流,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由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审定。
2.由县财政局负责,强化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严格预算约束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确保财政良性运行,切实守好“三保”底线。
3.各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勤俭节约,严把支出关口,开源节流,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邀请出席:吴德才 余永军 郑吉友
出 席:罗新玮 贺海宁 于忠俊 陈 康 姚念伟
柯小伟
请 假:李 辉 张 莹 王红帅
列 席:张朝武 章功民 吕宣智 刘锐敏 李 琳
谭海波 徐信洪 黄太琦 柯小军 刘小军
钱 秀 张富林 方 敏 尤忠旗 柯尊弥
杨继军 王 鹏 高 山 丁 宇 田 伟
李乔良 王 东 师 鹏 张 瑞 吴亚瑾
李碧峰 秦 宁 高章辉 宁启明 周自林
陈代峰 康祥安 李秀清 许 鹏 汪 宇
庞 渤 赵 京 周邦国 宋 俊 刘晨辉
王 锋
代表委员:张善红 冯 堃
县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折 慧 王 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