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16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1-18 08:42 | 成文日期: | 2024-01-18 00:00 |
发布文号: | 第二次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2024年1月15日,县长周富林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关键一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高瞻远瞩、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各镇、各部门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最新成果,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思想指引。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精准准确把握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心怀“国之大者”,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当好秦岭卫士,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守护好我国中央水塔。要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生态农林绿色产业,积极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绿色经济体系。
二、传达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之际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客观总结市委2023年的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各镇、各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反复研学,结合各单位岗位职责,认真梳理2024年重点任务,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三、审议《在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关于《在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讨论稿)》起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在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讨论稿)》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全县经济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4年经济重点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对讲话内容再核实、数据再核准,确保讲话安排的各项工作符合客观实际、表述精准到位、能够全面落实。
会议确定:
1.由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再次核实核准《在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讨论稿)》中的相关内容、相关数据,由政府办负责,统一收集梳理修改完善。
2.原则同意《在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讨论稿)》,由县政府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以及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四、审议《宁陕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招商引资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招商服务中心关于《宁陕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招商引资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招商引资工作是对外开放的有力抓手。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招商引资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共同推动形成“大开放、大招商”的工作新格局。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招商引资的实施意见》,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2.由县财政局负责,每年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项目策划、宣传推介、外出招商、人才培养和相关奖励等经费开支。
3.由县经贸局、县招商服务中心牵头,各产业链链主单位各负其责,有关行业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和开放发展实际,抓好《宁陕县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招商引资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五、审议《宁陕县“乡村旅游贷”实施办法》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金融办)关于《宁陕县“乡村旅游贷”实施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制定《宁陕县“乡村旅游贷”实施办法》是我县完善和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乡村旅游贷”的健康运行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引导作用,撬动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进入乡村旅游产业,对于发展壮大农家乐、民宿产业规模,提升服务品质,促进全县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县文旅广电局要履行好主要监管职责,确保每一笔放出的乡村旅游贷全部用于支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各银行金融机构要持续加大对宁陕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市场主体和个人要应贷尽贷。各镇、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能人大户、市场主体积极投身宁陕乡村旅游发展。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乡村旅游贷”实施办法》,由县政府办(金融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2.由县财政局负责,每年从旅游专项资金中预算200万元,用于支持民宿、农家乐贷款贴息,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应有作用。
3.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在政务服务中心增设“乡村旅游贷”窗口,需增加人员的,由县人社局配合落实业务办理人员,确保本《实施办法》印发后及时受理相关业务。
4.由县文旅广电局负责,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各银行配合,做好“乡村旅游贷”贴息资金审核把关和兑现工作,并规范完善有关纸质文书。对贷款资金没有用于发展民宿、农家乐的不得贴息。
六、审议《宁陕县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林业局关于《宁陕县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制定《宁陕县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经济化的具体实践,是立足宁陕生态资源禀赋,巩固壮大林业产业、实现生态富民、提升宁陕高质量发展成色的内在需求。各镇、各部门要站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和助力群众增收致富的立场出发,把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全力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县林业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2.由贺海宁同志牵头,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全力争取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支持,做好林业项目申报争取工作;加快汇报衔接,启动第一个5万亩“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积极申报推动第二个规模10万亩投资10亿元“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项目落地。
邀请出席:艾 林 陈珂熠 李忠华 郑吉友 赵浩仪
罗程建
出 席:罗新玮 贺海宁 陈 康 毛海霞 张 莹
姚念伟 柯小伟 王红帅
请 假:于忠俊
列 席:黄太琦、姜 涛 柯小军 陈 潇 唐洪波
乔 德 王 东 刘小军 田 伟 钱 秀
姚志宏 杨继军 王 鹏 张志清 谭康宁
李乔良 张富林 方 敏 丁 宇 高 山
康厚谊 柯尊弥 尤忠旗 沈 建 郑常涛
周吉盛 涂新隆 储召飞 苏 莉 吕 鑫
秦 宁 李碧峰 陈 刚 屈 锐 万 磊
叶立阳 苏顺华 张 桥 杜明文 汪 宇
庞 渤 宋 俊 赵 京 王彬焱
代表委员:张明霞 周玲玲
法律顾问:张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