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新场镇花石猪场水毁路修缮项目询价公告
索引号: | gznsxxcz/2024-0002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新场镇 |
公开日期: | 2024-01-31 18:27 | 成文日期: | 2024-01-31 18:27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新场镇花石猪场水毁路修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实施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陕县新场镇花石猪场水毁路修缮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宁陕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三、采购人地址:宁陕县新场镇新场村新场街组
联系方式:0915-6062200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元) |
1 |
宁陕县新场镇花石猪场水毁路修缮项目 |
项 |
1 |
169317.81元 |
项目工期:30个工作日。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七、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4日止;
(北京时间09:00-12:00,14:00-17:00止,节假日除外)
2. 领取地点:宁陕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止,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10:00时
2.投标地点:宁陕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3.开标时间:2024年2月4日14:00时
4.开标地点:宁陕县新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九、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宁陕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