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认定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村)的通知》(安人社函[2023]779号)文件要求,在2022年、2023年已经创建认定的充分就业社区(村)中择优拟认定一批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村),现予以公示,公示7天(2024年 1月29日至2月2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日前向我局就业股反映。
监督电话:6826028
附:2023年度宁陕县拟认定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村)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