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198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12-15 09:53 | 成文日期: | 2023-12-15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23〕89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2023年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宁陕县2023年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圆满完成2023年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估考核办法。
-
考核对象
1.各镇人民政府(11个)
城关镇、筒车湾镇、皇冠镇、梅子镇、四亩地镇、新场镇、江口回族镇、广货街镇、金川镇、太山庙镇、龙王镇。
2.县级单位(29个)
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交通局、县农水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飞地办、县招商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考核原则及内容
考核工作遵循“突出重点、综合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考用结合”原则,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按照各单位承担任务完成情况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类考核。
三、考核方式
全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评估考核由年终政务公开绩效评估考核和日常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年终政务公开绩效评估考核(根据《2023年宁陕县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赋分,详见附件)占60%,日常考核占40%(日常考核内容主要为日常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单项任务完成情况、受中省市县通报表彰或批评情况、被县政府信息办纳入负面清单情况等)。
各受评单位于12月22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报告(重点为整体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措施三部分)报县政府办。(联系人:郭蕾,电话:6823356,邮箱:2774558067@qq.com)。
四、结果运用
全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评估考核由县政府办牵头,由县政府信息办具体实施,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在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中运用。
附件:2023年宁陕县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