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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江口、四亩地、新场、广货街四镇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zfbmnsxzrzyj/2024-003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4-02-05 16:13 成文日期: 2024-02-05 16:13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项目概况

宁陕县江口、四亩地、新场、广货街四镇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水毁修复项目施工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22011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ZX2024-012

项目名称:宁陕县江口、四亩地、新场、广货街四镇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水毁修复项目施工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8,137.09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江口、四亩地、新场、广货街四镇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水毁修复项目施工费):

合同包预算金额:1,948,137.09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工程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1,948,137.09

1,948,137.09

合同包最高限价:1,948,137.0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江口、四亩地、新场、广货街四镇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水毁修复项目施工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江口、四亩地、新场、广货街四镇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水毁修复项目施工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投标企业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3年2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206日至202402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220 11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40220 11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成功回执单以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石泉县环城路消防队斜对面工程咨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③未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薛家榜

联系方式:0915-6822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K座 15 层

联系方式:0915-631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5-6319599

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