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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宁陕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3-018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2-22 21:04 成文日期: 2023-02-20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23〕3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地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立宁陕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姚念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付国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仁君  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唐洪波  公安局副局长

                刘永录  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

                毛征秦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邦国  教体科技局副局长

                胡      住建局副局长

                 欧树德  县农水局副局长

                           刘和平  林业局副局长

                           段登玮  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胡秀慧  气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地名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开展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制定县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研究决定重大地名管理事项,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地名管理有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责任分工

(一)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等名称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地名备案、公告;规范地名信息化建设,推进地名文化建设;指导做好地名方案编制、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等工作;依据《地名管理条例》会同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监督文化宣传、新闻出版等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指导新闻媒体把准地名管理工作舆论导向;指导开展地名文化宣传,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制定完善涉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管理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及时跟踪了解网上舆情动态,稳妥应对处置舆情;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开展地名用字读音审定工作;指导监督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教材中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县公安局:指导监督驾驶证、行驶证、本领域交通标志、户籍和居民身份证等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管各类地图编制过程中使用标准地名;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公园、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管理;指导监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照中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县交通局: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名称管理;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线路及其标志上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县农水局: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水利设施名称管理;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县文旅广电局:指导监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文化旅游设施名称管理;会同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配合开展地名法规政策与地名文化宣传;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统一管理地名标准化有关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县林业局:负责自然保护地名称管理;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县气象局: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站台等气象设施名称管理;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县级有关部门、专家参加相关会议活动。

(二)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签署后印发。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报告县委、县政府。

(三)办公室主任可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收集成员单位工作建议和需要跨部门共同解决的问题,通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五、有关事项

(一)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地名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三)要结合实际建立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形成合力,促进我县地名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宁陕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附件

 

宁陕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王彬焱  县委宣传部外宣办、政府新闻办主任

向永福  教体科技局局教育股股长

   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自然资源局规划股股长

   住建局村镇建设事务所所长

   交通局综合规划股股长

龚海涛  县农水局水利技术工作站副站长

唐左兰  文旅广电局文化文物广电股副股长

   县市场监管局质计标股股长

   林业局中心苗圃副经理

   气象局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