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医院保安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xsqsydwnsxyy/2024-0008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医院 |
公开日期: | 2024-03-01 08:25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08:25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医院保安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YFSZC-2024-02-1
2.项目名称: 宁陕县医院保安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00
5.采购需求:保安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来任意年度的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9)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公司需提供在安康市公安局的备案登记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0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每天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15:00时前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进行参与磋商备案登记并交纳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医院
地址: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长安西街13号
联系方式:0915-6822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
联系电话:0915-3116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女士
电 话:17709156783
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