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46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3-08 09:19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00:00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宁陕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为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筑牢群众健康“第一道防线”。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康市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安政办函〔2023〕12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布局合理、方便村民、便于管理”原则,加快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4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标准化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达到100%。
二、建设形式
按照“政府主导、产权明晰、科学规划、注重实效”的原则,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由镇政府主导,建设方式以改扩建为主,新建、回购、调剂等方式为辅,由镇政府进行初步验收,报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后统一组织复核。
(一)现有改建。充分利用党群服务中心多余房屋,或行政村其它公有性质闲置房屋,按照村卫生室标准化要求进行改扩建。对已实现产权公有化但业务用房不达标的村卫生室,因地制宜进行改扩建。
(二)选址新建。对于“居家为医”、原选址不合理的村卫生室,要重新选址新建,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村卫生室标准化要求,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建设与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购置改建。原有村卫生室土地公有,房屋为个人投资建设且达到标准化要求的,可通过回购方式完成。行政村(社区)因公房调剂、建设用地条件限制,采取新建、改扩建形式确有困难的,可出资购买商品用房,按照村卫生室标准化要求改造装修后使用。
三、建设标准
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为依据,建设达到“B级(良好)”以上档次。
(一)新建标准。新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具备全科诊室(或内科、中医科、中西医科室)、治疗室、药房(计生药具室)、公共卫生室、中医阁、检查室、康复室和健康教育区等分室设置条件,且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服务人口较多的村,可以根据行政村服务人口数量,适当扩大业务用房建设面积。
(二)改扩建标准。改扩建村卫生室的房屋必须属于公有产权,且产权清晰。改扩建公有产权村级卫生室建设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具备全科诊室(或内科、中医科、中西医科室)、治疗室、药房(计生药具室)、公共卫生室、中医阁、检查室、康复室和健康教育区等分室设置条件,符合行业建设标准和卫生学要求。
(三)设备配备标准。村卫生室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要求,配备诊疗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急救箱、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等医疗设备和资料柜、计算机(电脑)、打印设备、电话、互联网络等必要办公设备以及健康教育影像设备;开展中医诊疗服务的村卫生室,配备针灸器具、火罐等中医诊疗设备;配置必要的公共设施,如采暖、制冷设备、候诊椅等。
(四)村医配备标准。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村医原则上实行镇聘村用,由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筹备阶段(2024年2月底)。现有15个村卫生室未实现公有产权,其中城关镇4个、四亩地镇1个、江口镇1个、广货街镇2个、龙王镇3个、筒车湾镇1个、金川镇1个、太山庙镇2个(见附表),项目所在地的镇政府确定村卫生室选址,并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二)集中建设阶段(2024年3月至4月)。承担建设任务的各镇政府通过改扩建、新建、购置等方式,4月底前15个村卫生室完成建设、装修,达到公有化及标准化。
(三)后期管理阶段(2024年5月)。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建设项目完成后,由县卫健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固定资产及相关资料,建成后村卫生室的产权归镇或村集体所有,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和出租。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各相关镇政府组成的县级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效率,对照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县发改、财政、卫健、自然资源、乡村振兴、各镇政府等单位要围绕职责,做好建设规划、资金监管、标准指导、用地审批、组织帮扶、实施建设等工作,形成合力,协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资金保障。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资金由县政府负责统筹协调,采取县财政奖补一点、帮扶资金帮一点、苏陕协作补一点、社会各方捐一点的“四个一点”模式筹措。统筹财政、发改、卫健、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县财政局负责改扩建村卫生室按照10万元/个标准补助(含基本医疗设备),新建村卫生室按照15万元/个标准补助(含基本医疗设备),县发改局积极争取苏陕协作等项目资金,县卫健局积极争取有关基层卫生项目支持,县乡村振兴局积极争取有关帮扶项目支持,各镇人民政府加大资金整合和筹措力度,确保建设任务按时限、按标准完成。
(四)严格督导督查。各单位不得擅自拔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不搞形象工程。县专班办公室要对建设情况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评估,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进滞后、建设任务未完成的镇将全县通报批评。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务督查范围,督查结果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运用。
附件:
宁陕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规划汇总表
序号 |
镇(办) |
行政村(社区) |
村卫生室名称 |
建设年度 |
建设方式 |
备注 |
1 |
金川镇 |
金川镇黄金村 |
黄金村卫生室 |
2024年 |
现有改建 |
在原黄金乡政府房屋三间两层的基础上改建 |
2 |
江口回族镇 |
江口回族镇沙坪村 |
沙坪村卫生室 |
2024年 |
选址新建 |
在沙坪村工业园区新建 |
3 |
太山庙镇 |
太山庙镇油房村 |
油房村卫生室 |
2024年 |
选址新建 |
在油房集中安置点以南200米处新建 |
4 |
太山庙镇长坪村 |
长坪村卫生室 |
2024年 |
选址新建 |
在长坪集中安置点内新建 |
|
5 |
筒车湾镇 |
筒车湾镇七里村 |
七里村卫生室 |
2024年 |
选址新建 |
在七里村核沟组(村委会附近)新建村卫生室 |
6 |
龙王镇 |
龙王镇中华村 |
中华村卫生室 |
2024年 |
现有改建 |
在原村活动室改建为村卫生室 |
7 |
龙王镇西沟村 |
西沟村卫生室 |
2024年 |
现有改建 |
西沟村和东沟村合并后,在现村活动室房屋改建为村卫生室 |
|
8 |
龙王镇莲花村 |
莲花村卫生室 |
2024年 |
现有改建 |
在原村活动室改建为村卫生室 |
|
9 |
城关镇 |
城关镇老城村 |
老城村卫生室 |
2024年 |
现有改建 |
在现村委会新建加层二楼,将一楼改建为村卫生室 |
10 |
城关镇龙泉村 |
龙泉村卫生室 |
2024年 |
选址新建 |
在龙泉村委会隔壁新建 |
|
11 |
城关镇青龙垭村 |
青龙娅村卫生室 |
2024年 |
现有改建 |
青龙垭村和贾营村合并后,将现村活动室房屋改建为村卫生室 |
|
12 |
城关镇贾营村 |
贾营村卫生室 |
2024年 |
选址新建 |
在贾营村委会上方100米处新建 |
|
13 |
四亩地镇 |
四亩地镇太山坝村 |
太山坝村卫生室 |
2024年 |
购置改建 |
购置太山坝村村医蒋新华私房后改建 |
14 |
广货街镇 |
广货街镇蒿沟村 |
蒿沟村卫生室 |
2024年 |
选址新建 |
在蒿沟小学隔壁新建 |
15 |
广货街镇五台村 |
五台村卫生室 |
2024年 |
现有改建 |
在原丰富卫生院改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