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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4-046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3-08 09:19 成文日期: 2024-03-05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24〕14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函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宁陕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为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筑牢群众健康“第一道防线”。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康市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安政办函〔2023〕12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布局合理、方便村民、便于管理”原则,加快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4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标准化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达到100%。

二、建设形式

按照“政府主导、产权明晰、科学规划、注重实效”的原则,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由镇政府主导,建设方式以改扩建为主,新建、回购、调剂等方式为辅,由镇政府进行初步验收,报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后统一组织复核。

(一)现有改建。充分利用党群服务中心多余房屋,或行政村其它公有性质闲置房屋,按照村卫生室标准化要求进行改扩建。对已实现产权公有化但业务用房不达标的村卫生室,因地制宜进行改扩建。

(二)选址新建。对于“居家为医”、原选址不合理的村卫生室,要重新选址新建,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村卫生室标准化要求,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建设与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购置改建。原有村卫生室土地公有,房屋为个人投资建设且达到标准化要求的,可通过回购方式完成。行政村(社区)因公房调剂、建设用地条件限制,采取新建、改扩建形式确有困难的,可出资购买商品用房,按照村卫生室标准化要求改造装修后使用。

三、建设标准

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为依据,建设达到“B级(良好)”以上档次。

(一)新建标准。新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具备全科诊室(或内科、中医科、中西医科室)、治疗室、药房(计生药具室)、公共卫生室、中医阁、检查室、康复室和健康教育区等分室设置条件,且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服务人口较多的村,可以根据行政村服务人口数量,适当扩大业务用房建设面积。

(二)改扩建标准。改扩建村卫生室的房屋必须属于公有产权,且产权清晰。改扩建公有产权村级卫生室建设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具备全科诊室(或内科、中医科、中西医科室)、治疗室、药房(计生药具室)、公共卫生室、中医阁、检查室、康复室和健康教育区等分室设置条件,符合行业建设标准和卫生学要求。

(三)设备配备标准。村卫生室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要求,配备诊疗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急救箱、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等医疗设备和资料柜、计算机(电脑)、打印设备、电话、互联网络等必要办公设备以及健康教育影像设备;开展中医诊疗服务的村卫生室,配备针灸器具、火罐等中医诊疗设备;配置必要的公共设施,如采暖、制冷设备、候诊椅等。

(四)村医配备标准。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村医原则上实行镇聘村用,由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筹备阶段(2024年2月底)。现有15个村卫生室未实现公有产权,其中城关镇4个、四亩地镇1个、江口镇1个、广货街镇2个、龙王镇3个、筒车湾镇1个、金川镇1个、太山庙镇2个(见附表),项目所在地的镇政府确定村卫生室选址,并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二)集中建设阶段(2024年3月至4月)。承担建设任务的各镇政府通过改扩建、新建、购置等方式,4月底前15个村卫生室完成建设、装修,达到公有化及标准化。

(三)后期管理阶段(2024年5月)。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建设项目完成后,由县卫健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固定资产及相关资料,建成后村卫生室的产权归镇或村集体所有,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和出租。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各相关镇政府组成的县级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效率,对照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县发改、财政、卫健、自然资源、乡村振兴、各镇政府等单位要围绕职责,做好建设规划、资金监管、标准指导、用地审批、组织帮扶、实施建设等工作,形成合力,协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资金保障。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资金由县政府负责统筹协调,采取县财政奖补一点、帮扶资金帮一点、苏陕协作补一点、社会各方捐一点的“四个一点”模式筹措。统筹财政、发改、卫健、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县财政局负责改扩建村卫生室按照10万元/个标准补助(含基本医疗设备),新建村卫生室按照15万元/个标准补助(含基本医疗设备),县发改局积极争取苏陕协作等项目资金,县卫健局积极争取有关基层卫生项目支持,县乡村振兴局积极争取有关帮扶项目支持,各镇人民政府加大资金整合和筹措力度,确保建设任务按时限、按标准完成。

(四)严格督导督查。各单位不得擅自拔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不搞形象工程。县专班办公室要对建设情况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评估,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进滞后、建设任务未完成的镇将全县通报批评。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务督查范围,督查结果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运用。

附件:

宁陕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规划汇总表

序号

镇(办)

行政村(社区)

村卫生室名称

建设年度

建设方式

备注

1

金川镇

金川镇黄金村

黄金村卫生室

2024年

现有改建

在原黄金乡政府房屋三间两层的基础上改建

2

江口回族镇

江口回族镇沙坪村

沙坪村卫生室

2024年

选址新建

在沙坪村工业园区新建

3

太山庙镇

太山庙镇油房村

油房村卫生室

2024年

选址新建

在油房集中安置点以南200米处新建

4

太山庙镇长坪村

长坪村卫生室

2024年

选址新建

在长坪集中安置点内新建

5

筒车湾镇

筒车湾镇七里村

七里村卫生室

2024年

选址新建

在七里村核沟组(村委会附近)新建村卫生室

6

龙王镇

龙王镇中华村

中华村卫生室

2024年

现有改建

在原村活动室改建为村卫生室

7

龙王镇西沟村

西沟村卫生室

2024年

现有改建

西沟村和东沟村合并后,在现村活动室房屋改建为村卫生室

8

龙王镇莲花村

莲花村卫生室

2024年

现有改建

在原村活动室改建为村卫生室

9

城关镇

城关镇老城村

老城村卫生室

2024年

现有改建

在现村委会新建加层二楼,将一楼改建为村卫生室

10

城关镇龙泉村

龙泉村卫生室

2024年

选址新建

在龙泉村委会隔壁新建

11

城关镇青龙垭村

青龙娅村卫生室

2024年

现有改建

青龙垭村和贾营村合并后,将现村活动室房屋改建为村卫生室

12

城关镇贾营村

贾营村卫生室

2024年

选址新建

在贾营村委会上方100米处新建

13

四亩地镇

四亩地镇太山坝村

太山坝村卫生室

2024年

购置改建

购置太山坝村村医蒋新华私房后改建

14

广货街镇

广货街镇蒿沟村

蒿沟村卫生室

2024年

选址新建

在蒿沟小学隔壁新建

15

广货街镇五台村

五台村卫生室

2024年

现有改建

在原丰富卫生院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