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陕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46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3-16 09:34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24〕16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县直机关有关部门:
为保证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宁陕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蔡 军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柯小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雷 蕾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田 伟 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局长
杜明文 县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汪诗军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段登斌 县档案史志馆副馆长
万保侠 县发改局副局长
唐显智 县教体科技局副局长
祝 辉 县经贸局副局长
李 侠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 斌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许启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陈西平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清俊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
付建波 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黄运逸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柯增国 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晓英 县统计局副局长
陈晋奎 县人武部副部长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审定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完成中、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广电局(县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县文旅广电局(县文物局)局长兼任。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专班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备,不再另行发文。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县文旅广电局(县文物局)代章。
(二)专班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专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专班办公室可召集召开办公室会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专班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专班不作为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