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宁陕年鉴》(2024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465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3-18 09:43 | 成文日期: | 2024-03-15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24〕17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按照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综合年鉴(2024年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和市县有关要求,现就认真做好《宁陕年鉴》(2024卷)编纂组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纂原则
《宁陕年鉴》(2024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建成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目标,全面反映2023年度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和新经验,以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为奋力谱写宁陕高质量绿色发展新篇章提供最全面、最详实、最权威的地情资料。
二、组稿内容
《宁陕年鉴》(2024卷)各供稿单位稿件主要记载2023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奋力谱写宁陕高质量绿色发展等方面的举措、成就和亮点工作。同时,全面记载本单位及行业2023年度具有时代特征、年度特点和宁陕特色的重要信息资料。稿件主要提供以下内容:
(一)2023年度县级各单位、省市驻宁各单位、各镇领导班子成员情况,以2023年12月31日在职为准,年度中间有调整的也要罗列并标明调整时间,女性注明性别、少数民族注明民族。
(二)2023年度县级各单位、省市驻宁各单位、各镇在工作中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主要职能职责履行和业务开展等情况(应根据本单位“三定”“九定”方案全面记载职能职责工作)。
(三)县级各部门、各镇在2023年度开展的重要活动、发生的重大事件,按照一事一条目撰写,范围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类。记录决定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重要会议或重要人事任免的会议,不记录一般的例会或年度会议;
2.往来考察类。从全县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来考察,记录对宁陕县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民生有重大历史影响的工作;
3.工程项目建设类(包括本单位牵头的民生实事)。记录工程的开工附加说明工程概况,记录工程竣工附加说明整个建设过程情况。建设过程中重要节点或转折点也可加以记录;
4.重大活动类。全县性节庆活动、纪念活动、宣传活动、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
5.荣誉类。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人物资料,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应适当陈述背景、成因和影响等;
6.自然现象和自然灾害类;
7.特大事故、案件等应作条目记述;
8.本部门、本单位其他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工作亮点及本单位所管辖的主要事务的统计报表、本单位在市级以上纸媒刊载的重要宣传稿件(附新闻链接);
9.社会奇闻异事。
(四)反映全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繁荣及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电子照片,反映本单位重点、亮点工作且有存史价值的电子照片(JPEG格式,像素600万以上,且不带水印),并以WORD文件详细叙述本组照片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背景等内容(尽量避免会议和领导视察方面的图片)。
(五)涉及全县工作重要会议的文件、讲话等。
三、供稿要求
为保证《宁陕年鉴》(2024卷)编纂质量,各供稿单位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落实全面熟悉和掌握本单位2023年工作情况的专人负责,准确把握工作的特色和重点,按照年鉴体例要求,撰写文稿,收集图片。
(一)条目编写准确精炼,按照一事一条的要求编写条目。所记内容必须要素齐全,客观真实,杜绝弄虚作假,选用的数据要与统计口径一致。文字要朴实、精炼,标题要简洁、通俗,语言力求准确、简明、严谨。要坚决杜绝以总结替代文稿、将总结掐头去尾或在上年文稿上做数字修改的做法。
(二)要准确反映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轨迹,突出工作重点,凸显工作亮点。按照可读性、服务性和实用性相统一的原则,注重体现年度特色、县域特色和行业特色,减少一般性日常事务的记述。
(三)以说明和记述为主,不加评论,要突出特色、体现创新,做到观点正确、要素齐全、资料详实、数据准确、语言严谨、文字精炼。
四、交稿时间
年鉴编纂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大、时效性强,各镇各单位要增强全局意识,认真组织,精心组稿。《宁陕年鉴》(2024卷)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出版发行,请各供稿单位迅速明确分管领导,落实撰稿人员,研究和确定文稿重点,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稿件纸质版报送《宁陕年鉴》(2024卷)编辑部。上报的稿件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随稿件正文上报分管责任领导及稿件编纂人名单(详见附件3),同时将稿件和工作责任人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编辑部联系人电子邮箱。编辑部设在县档案史志馆(二楼方志股),由万贵侠同志任主编、苏丹同志任副主编。《宁陕年鉴》(2024卷)编辑部联系人:崔云欢,联系电话:15229658542,0915-6828986,电子邮箱:1339246158@qq.com。编辑部要加强对年鉴编纂业务指导,对不能按时上报稿件,影响《宁陕年鉴》(2024卷)编纂整体进度的单位,适时通报批评,并纳入202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负面指标进行扣分。
附件:1.《宁陕年鉴》(2024卷)供稿单位一览表
2.《宁陕年鉴》(2024卷)词条内容撰写规范
3.《宁陕年鉴》(2024卷)编纂工作责任人名单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宁陕年鉴》(2024卷)供稿单位一览表
类目 |
内容提要 |
供稿单位 |
特载 |
县委书记、县长的重要讲话及政府工作报告 |
县委办、县政府办 |
彩页 |
1.政务活动、重大事件、建设成就等 2.先进部门、镇、学校和优秀企业 |
县融媒体中心 各有关部门、单位 |
大事记 |
记述2023年全县改革与发展进程中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奇事、特事 |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
宁陕概况 |
地理、史略、行政区划、改革与发展主要成就等 |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气象局等 |
中共宁陕县委员会 |
县委及工作部门领导成员、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校工作、机构编制工作、巡察工作、档案史志 |
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县委编办、县委巡察办、县档案史志馆 |
宁陕县人大常委会 |
县人大常委会及工作部门领导成员、重要会议、重要视察活动、制定地方法规、议案办理、执法检查、基层政权建设、群众来信来访、人大换届选举等 |
县人大办 |
宁陕县人民政府 |
县政府及工作部门领导成员、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深化改革、经济建设、重点工程、信访工作 |
县政府办 县信访接待中心 |
政协宁陕县委员会 |
县政协及工作部门领导成员、重要会议、办理政协委员重要提案、调查与视察、文史资料征集 |
县政协办 |
纪检 监察 |
党风廉政建设、查处违纪案件、纪检监察等 |
县纪委监委 |
人民团体 |
县总工会、共青团宁陕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科协、县残联、县慈善协会、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县文联、县老促会领导成员,主要活动和工作 |
县总工会、共青团宁陕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科协、县残联、县慈善协会、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县文联、县老促会 |
军事 |
县人武部、武警中队领导成员,主要活动和工作 |
县人武部、武警安康支队执勤二大队宁陕中队 |
法治 |
法制教育、专项斗争、检察工作、审判工作、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大队等 |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消防救援大队 |
农业 农村 |
农村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农业机械、水利建设、生态建设、林特生产、自然保护地管理、乡村振兴、移民开发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林业局、陕西省宁东林业局、陕西省宁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库区移民工作站、县移民(脱贫)搬迁办 |
工业 |
企业改革、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业园区建设 |
县经贸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宁陕飞地经济产业园区 |
商贸 |
商品流通、市场建设、供销合作商业、物资贸易、烟草生产与销售、石油购销等 |
县供销社、县烟草局、县物资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 电力 |
公路建设、管理及水路运输、电力供应等 |
县交通运输局、安康市公路局宁陕公路段、宁陕县宁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国网宁陕县供电公司 |
邮政 通信 |
电业管理、邮政、通信 |
县邮政分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传媒公司 |
城建 环保 |
城市建设与管理、乡镇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自来水供应、园林绿化、城市创建、环境保护等 |
县住建局、县发投集团、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创建办、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
财税 金融 保险 |
财政工作、税收征管、银行存贷、保险业务等 |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全县各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 |
经济管理 |
宏观调控、物价、粮食、体制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审计,国土资源管理,统计,安全生产、招商引资 |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招商服务中心 |
社会事业 |
群众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图书,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体育,医疗救治、防疫、妇幼保健、医药管理、地方病防治、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劳动就业、劳务输出,城镇低保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审批、气象等 |
县人社局、县养老经办中心、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大蒿沟景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局、县气象局 |
各镇 |
各镇党政机关领导成员、自然概貌、人口、优势资源、特色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农村改革、2023年经济工作主要成就等 |
城关镇、筒车湾镇、皇冠镇、广货街镇、江口回族镇、金川镇、太山庙镇、龙王镇、梅子镇、四亩地镇、新场镇 |
统计资料 |
2023年度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主要统计资料 |
县统计局 |
人物 荣誉 |
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及市以上表彰的精神文明、宣传思想、先进人物,市以上优秀党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获得市以上表彰或市以上科技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各类获得市以上荣誉的单位和个人 |
县总工会、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
附录 |
县委、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县委办、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目录,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选录 |
县委办、县政府办 |
附件2
《宁陕年鉴》(2024卷)词条内容撰写规范
1.本卷入鉴资料除《特载》部分内容外,其余内容起止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书写格式:分目(二、三级分目)标题占一行,居中书写;条目标题用【】括注,顶格书写,空一格写正文;撰稿人姓名写在文后右端,另占一行,用()括注。
3.条目标题要准确、醒目、简练,一般以词组组成,如“科技成就”“队伍建设”等,不宜使用副词或形容词,诸如“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医疗条件不断改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万众齐心大拆除”等作条目标题。除综合性条目外,一般应一事一条,简要明了。
4.选题:选题要围绕一年内党委、政府、行业工作的重点来确定,着重反映新情况、新成果、新问题,注意入鉴资料的地方、行业、年度特色和典型意义。
5.文体:除特载、专文、文件、法规外,一律使用记述体和语体文,不使用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新闻报道、学术论文式的文体,更不能写成文学作品。要求文风朴实,文字简洁流畅,具有可读性。
6.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除录文外),不用我国、我省、我市、我县等;书写人名,直书其姓名,不加“同志”“先生”等称呼,人名首次出现时,应有所在单位和职务;县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各镇及人民团体等领导成员名单,以2023年底时在任者为准(女性注明性别、少数民族注明民族);专用名词首次使用时应加注释,如“双高双普”(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普通高中阶段教育)。
7.纪年及时间书写: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1世纪20年代、2022年12月31日23时50分;不使用时间代名词,如今年、明年、本月、最近等不具体的时间概念;年份数字不得简写,如20年、21年,应全称2021年、2022年;年与年之间连接号,一律用波浪线“~”,如2021~2022年。
8.数字书写: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语时,应当使用汉字,如“十三五”规划、“五四”运动;4位及4位以上的数字,不能使“,”号分解法,5位以上的数字,可写为万、亿元,如86800元可写成8.68万元,不能写成8万6千8百元;如属实数,则不能缩略,如59815元,不能写成5.98万元;如属约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百分比一般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2.60%。
9.图照,每个供稿单位必须随稿件提供反映本单位重大活动、重要成就的照片一至两幅,照片要清晰直观,说明文字简洁准确,时间、地点、事件要素齐全;有领导人参加活动的照片,应注明身份和位置。
附件3
《宁陕年鉴》(2024卷)编纂工作责任人名单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分管领导/电话 |
主稿人/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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