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根据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23〕47号)文件精神,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纳部分需给予定额资助,按照“实缴费款申报缴费”的方式征收,由财政资金解决。经审核,因信息数据传输导致监测对象有166人已全额缴纳个人部分。现需要对此166人每人补助190元,合计31540元,补助资金将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系统进行兑付。现将补助花名册及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7日至4月5日,如有疑问,可咨询各镇或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6828217
附件:宁陕县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助清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