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招标公告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5032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8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8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6492
  • 宁陕县财政局

    5964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666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645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72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44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944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788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524
  • 宁陕县民政局

    1455

森林防火物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4-0509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4-03 16:52 成文日期: 2024-04-03 16:52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项目概况

森林防火物资采购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1710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XM2024-ZC-010

2、项目名称:森林防火物资采购

3、最高限价:200000.00

4、采购需求:森林防火物资采购1项

项目概况:采购森林防火物资。(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5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0407日至2024041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04171000分

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4171000分

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进行报名登记,确认报名完毕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12号

联系方式:15191503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佳诚新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联系方式:19191411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鹏

联系电话:191914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