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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安发〔2021〕6号)文件规定,陕西恒宁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新社区工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向我局申报了水电费与一次性岗位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审核,拟拨付陕西恒宁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新社区工厂补贴32856.96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新社区工厂工作股反映。
联系电话:0915-6826507 联系人:秦艳
附件2:宁陕县新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