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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索引号: zfbmnsxzfhcxjsj/2024-001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04-19 14:14 成文日期: 2024-04-19 14:14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江口镇排水防涝项目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 2023】6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江口集镇

2.2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包括4条道路,主线(东江大道)建设起终点均与国道210相交,起点与江口大桥相接,沿旧路方向,与江口中街、江双路相交,终点与永安桥相交,道路建设里程为1.664Km,道路红线宽度为7~14.5米;支线1(江双路)建设起点与主线(东江大道)相交,建设终点止于白房子处,道路建设里程为0.50Km,道路红线宽度为5~12.13米;支线2(江口中街)建设起点与支线1(江双路)相交,建设终点与主线(东江大道)相接,道路建设里程为0.293Km,道路红线宽度为1.57~10米;支线3建设起点与主线(东江大道)相交,建设终点止于桥头处,道路建设里程为0.266Km道路红线宽度为1.88~3.3米。

2.3项目总投资:240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额为160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相关设计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标段 1:标段名称:宁陕县江口镇排水防涝项目;标段编号:E6109233546cpfjxwrt5001;标段类型:施工。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信誉要求

3.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3.4.3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3.4.4外省进陕企业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3.4.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12家)。

5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媒介上发布。

6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4  4  19  16    00 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等媒介公开发布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4 24  16 00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5  7 1400 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8.2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8.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xxxq.sxggzyjy.cn)

9、其他

9.1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上填报的信息一致。若因相关信息不一致或

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2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9.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5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9.6 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9.6.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9.6.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9.6.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6.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子午路9号豪迈客运中心4楼

联系人:易守德

 话:0915-682560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人:杨兰、魏小旖

 话:029-8522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