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68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8-01 08:10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00:00 |
发布文号: | 第七次常务会议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2020年7月27日,县长郑红丹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抓好“六稳”“六保”工作,奋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成脱贫攻坚收官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确定:
(一)抓脱贫攻坚。1.由县脱贫办牵头,各镇、各部门负责,准确把握普查要求,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持续抓好自查整改,配合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2.由各镇、各部门负责,坚持“边查边改”要求,对脱贫攻坚普查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按期整改到位,补齐短板漏项,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普查成效。3.由各镇、各部门负责,抓好《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防返贫防致贫长效机制持续有效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落实,突出因灾、因病、无劳动力家庭等“边缘户”“风险户”,加强监测预警,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有效防止返贫、致贫。
(二)抓产业发展。1.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飞地办负责,抓好两个园区建设,加快巨人岛板栗深加工、纺织面料数字化工厂等项目建设,力促鲜食玉米加工生产、新型材料生产加工等项目达产达效。2.由魏小林同志牵头,县经贸局负责,制定“五上”企业培育计划,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确保完成全年“五上”企业培育任务。3.由刘昌志同志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组织开展旅游营销推介活动,拉动商贸流动、餐饮住宿,促进三产消费稳步回升。
(三)抓项目建设。1.由各项目包抓单位负责,突出抓好宁石高速、G345新建至宁陕段、老街棚户区改造等在建项目,确保投资达到进度要求;对未复工、开工项目,逐个研判,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解决制约问题,力促尽快启动实质性建设。2.由县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跟进省市发展规划,抢抓抗疫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县城城镇化补短板等政策机遇,围绕宁陕发展定位,深入研究论证,谋划一批重大项目,进一步充实“十四五”发展项目库,筑牢经济发展“第一板墙”。
(四)抓以案促改。1.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以案促改,扎实开展“四个查一查” “四个专项工作”,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坚决肃清赵正永流毒和恶劣影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由魏小林同志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负责,县司法局配合,对县政府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五)其他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县委全委会下半年经济发展工作安排讲话材料起草;同意召开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做好会议筹备。
二、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审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事宜。
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听取了我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党的领导,以群众利益为导向,严格按照《条例》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关键程序,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会议确定:1.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准确把握《条例》规定内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推动政府各项决策在法制轨道上运行。2.原则同意《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县司法局(法制办)负责审核把关,按程序送县政府审签后印发。3.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落实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责任,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前,依法进行法制审核备案。4.由县司法局(法制办)负责,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近期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清理。5.由县司法局负责,商县考核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镇、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6.同意成立县“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郑红丹同志任组长,魏小林、万志同志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传达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定《宁陕县四大保卫战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分别听取了县发改局(秦岭办)、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宁陕县四大保卫战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把握“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内涵,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行动上,扎实抓好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聚力打好蓝天、碧水、青山、净土保卫战,坚决守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会议确定:1.由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接上位规划,着眼宁陕资源优势和长远发展,统筹抓好《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确保各项规划统一、协调,相互支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近期组织召开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2.原则同意《宁陕县四大保卫战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四大保卫战总体工作由刘昌志同志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统筹调度,各责任部门按任务分工抓好落实;确需实施的项目由分管副县长负责把关审定,确需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3.由县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对市对县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各项指标进展进行督办,督查结果公开通报。4.由县发改局(秦岭办)牵头,各责任单位负责,抓好秦岭生态环保督察、检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并销号;加强整改到位问题日常监管,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持之以恒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5.由刘昌志同志牵头,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围绕“五乱”整治、中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各类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查边改、立行立改,8月底前整治到位。6.由县发改局(秦岭办)、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广泛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秦岭保护志愿服务,形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合力。7.由县发改局(秦岭办)负责,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发挥网格员和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及时发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快速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网格化监管效能。
四、传达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各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市场发展秩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营造尊商重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确定:1.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目录清单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承接,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严格遵循审管职责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衔接。2.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深入推进“一门、一网、一次办”改革,做到“应进全进”“一网通办”,杜绝“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3.由县发改局(营商办)牵头,各责任单位负责,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五大专项行动”,紧盯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持续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破解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全力稳定企业生产和市场运行。4.由各包抓领导牵头,各责任单位负责,扎实开展“双包一解”活动,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及时解决项目用地、环评、规划、融资等难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稳定发展。5.由县发改局(营商办)、考核办负责,进一步完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营商办)负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6.由县发改局(营商办)牵头,各责任单位负责,对标全市先进,逐项找准差距,落实工作措施,配合做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评价,确保达到全市平均水平。7.由白彦军同志牵头,组织县发改局(营商办)、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考察学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典型经验。8.同意8月底前召开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由魏小林同志牵头,县发改局(营商办)负责会议筹备。
五、听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统计局关于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由魏小林同志牵头,县统计局(普查办)负责,县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配合,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时间节点完成普查各项任务。2.同意县统计局(普查办)临聘4名工作人员,由魏小林同志负责审核把关。3.由县财政局负责,根据需要为县统计局安排普查工作经费。
六、研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林业局关于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同意召开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推进会,由贺海宁同志牵头,县林业局负责,县创建办配合,做好会议筹备。2.由贺海宁同志牵头,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宁陕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方案》,夯实防控工作责任,加强疫点镇及重点区域松林监测,落实各项检疫封锁措施,遏制松材线虫病蔓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3.由县林业局负责,抓好2020年森林资源卫片执法督察反馈图斑核查,依法处置非法占用林地、无证采伐等违法行为。4.由县财政局负责,商县林业局,根据创建需要安排必要工作经费。5.由县林业局负责,商县考核办,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七、听取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教体科技局关于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落实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审定。2.同意按中省市有关文件及政策规定,为义务教育教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人均5900元标准预算,从2020年执行发放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水平。3.同意成立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由魏小林同志任组长,刘昌志同志任副组长,组织部、人社局、教体科技局、财政局为成员,按年度审核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兑付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4.由县财政局负责,将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八、审定《宁陕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
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年-2025年)》,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2.由张文忠同志牵头,县住建局负责,近期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江口、广货街镇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工作,确保10月底前试运营、年底前投用;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加强县城、筒车湾、皇冠、龙王镇等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3.由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做好梅子、四亩地、金川、太山庙、新场5个镇污水处理厂及相关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争取工作。4.由县住建局负责,研究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制定整体运营管护规划,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全面加强行业管理;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监测考核;由县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
九、研究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农村供水工程最高限价标准,由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管理工作。2.由各镇负责,与镇村供水协会沟通协商,按照不高于农村供水工程最高限价标准,确定镇村实际执行水价;加强收取水费资金管理,用于供水工程日常维护,确保发挥效益、惠及群众。3.由贺海宁同志牵头,县农水局负责,制定重点镇村、安置社区供水工程提标改造方案,所需资金纳入明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
出席:魏小林 张文忠 陈文明 韩向忠 余永军
刘昌志 马 倩 鲁晓旭 白彦军 贺海宁
朱迎波 万 志 吴德才 彭儒宝
请假:柯小伟
列席:余剑波 李忠华 刘厚明 谭海波 沈 健
吴亚瑾 余书林 向平昌 石功赋 周康礼
杨永杰 杨继军 高 山 段多铭 张志清
卢益建 姜 涛 王 新 吕宣强 刘 健
邓永康 方 敏 马玉平 柯小军 廖文刚
储召飞 郑常涛 张龙虎 赖立新 吕家彩
涂新隆 何承广 魏阳升 刘养军 李秀清
沈阳强 潘全任 刘小军 喻海金 许 鹏
杨 娟 蔺小军 胡秀慧 刘焕菊
代表委员:王广琴 黄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