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689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3-21 08:15 | 成文日期: | 2020-03-20 00:00 |
发布文号: | 第三次常务会议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2020年3月17日,县长郑红丹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会议指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是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对加强法制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会议确定:1.各镇、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和条件,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按程序规范实施行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2.各行政机关负责,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县司法局(法制办)负责,加强各镇和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备案和清理。3.各行政机关负责,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有争议的,按程序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撤销、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工作。
二、传达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视频座谈会、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和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动员推进大会会议精神,研究推进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中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县脱贫办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由各镇负责,再次排查辖区内群众安全住房,挂牌督战17户38人未脱贫户住房不达标问题,解决贫困户安全住房所需资金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非贫困户安全住房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补助标准按2019年政策执行,6月底前安全住房问题全部解决到位。2.由各镇负责,县民政局配合,排查分散供养脱贫质量不高的77户85人,符合条件的动员其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3.由各镇负责,排查辖区内安全饮水工程运行情况,解决供水不稳定、水质不达标等问题,提升农村安全饮水质量;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加快江口江河村、金川张家湾社区等7个供水项目建设,6月底前全部完工。4.由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负责,打包龙王河坪、太山庙龙凤等6个移民搬迁安置社区污水处理项目,纳入PPP项目后,由县住建局实施建设;由县库区移民工作站负责,对接省引汉济渭公司,做好库区移民搬迁安置社区污水处理项目争取;其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污水处理项目由县搬迁办负责建设,建设资金从天津援建项目中解决,两年内全部完工。5.由县财政局负责,为县卫健局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慢病免费药品发放。
三、传达市政府党组2020年第3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研究稳增长有关工作
会议传达了市政府党组2020年第3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听取了县统计局、发改局、财政局关于一季度经济运行和财政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一)咬定全年目标,全力抓好经济运行。各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县委第八次全体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动摇,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狠抓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复工复产、生态产业发展等稳增长工作,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力争一季度GDP增长2%。
(二)强化环境保障,统筹推进复工复产。1.由马倩同志牵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3月17日前下发《关于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有序复工营业的通告》,推动餐饮服务行业尽快恢复经营。2.由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办理,力促项目尽快开工。3.各重点项目、企业包抓单位负责,主动靠前服务,深入现场调研,及时协调解决资金、土地、用工等制约问题,推动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
(三)抢抓政策机遇,大力争取项目资金。1.由陈泽勇同志牵头,县发改局负责,抢抓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机遇,3月20日前汇总项目清单,审核把关后及时上报,积极到市赴省汇报衔接,加强项目申报争取,确保取得实效。2.由张文忠、刘昌志、马倩同志牵头,县住建、经贸、教体科技、文旅广电、卫健等部门负责,分别围绕污水管网、老旧小区改造等县城建设,冷链物流设施;托育中心等教育体育设施,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配套设施;县医院门急诊楼综合楼改扩建等公共卫生设施,策划申报建设项目,按时报送项目清单。
(四)做好投资备案,培育壮大“五上”企业。1.由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林业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库区移民工作站、飞地办、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3月22日前完成长安河水环境治理、渔湾田园综合体、花卉苗木基地等18个重点项目投资纳统备案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确保相关项目按期纳统入库。2.由陈泽勇、张文忠同志牵头,县经贸局负责,进一步压实目标责任,做好相关企业协调服务,加大“五上”企业申报纳统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培育任务,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五)严格财政监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1.各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大力压减财政一般性支出,着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厉行勤俭办实事。2.由县财政局负责,全面加强财政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3.由陈泽勇同志牵头,县财政局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我县调整和完善镇财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抓好镇财政所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镇财政所职能作用。
四、审定《宁陕县2020—2025年度河道采砂规划》《宁陕县河道采砂经营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宁陕县2020~2025年度河道采砂规划》《宁陕县河道采砂经营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2020~2025年度河道采砂规划》,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水利局审查;规划设置采砂保留区,要得到上级管理机关的同意。2.由贺海宁同志牵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成立工作组,按照“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办理河道采砂经营许可相关手续,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授予相关企业河道采砂许可,优先由县内国有企业经营,原则上只保证县内工程建设需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特许经营要求,依法实施监管。3.由张文忠同志牵头,县住建局负责,研究河道采砂经营管理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县司法局(法制办)审核备案。4.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依据职责加强河道采砂经营监管,确保依法经营、有序开采;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划定禁采区,公示禁采范围并加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五、审定《宁陕县2020年度苏陕扶贫协作工作计划》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2020年度苏陕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工作计划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加强苏陕扶贫协作既是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县加强区域合作、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加强联系沟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苏陕扶贫协作取得实效,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2020年苏陕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工作计划》,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2.由陈泽勇同志牵头,陈文明同志负责,督促责任部门抓好苏陕扶贫协作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切实发挥带贫益贫作用。
六、听取2020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审计局关于我县2020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2020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由县审计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审计委员会审定。2.由陈泽勇同志牵头,县审计局负责,做好2020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七、审定《第一批新社区工厂奖补资金兑现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人社局关于《第一批新社区工厂奖补资金兑现方案》和《2019年新社区工厂优秀员工推荐评选及表彰方案》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根据《宁陕县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8〕52号),原则同意县人社局提出的《第一批新社区工厂奖补资金兑现方案》和《2019年新社区工厂优秀员工推荐评选及表彰方案》;由县人社局负责,按程序公示,报陈泽勇同志审核把关后,兑现奖补资金,予以表彰奖励。
出席:陈泽勇 张文忠 陈文明 余永军 刘昌志
马 倩 鲁晓旭 白彦军 贺海宁 朱迎波
郑吉友 黄国庆 彭儒宝 李忠华
请假:万 志 柯小伟
列席:魏传新 刘厚明 彭幼强 余书林 邓锡蔚
向平昌 杨永杰 陈衍子 周康礼 段多铭
杨继军 张志清 吕宣强 刘 健 姜 涛
杨春华 王 新 方 敏 廖文刚 马玉平
张龙虎 魏阳升 李秀清 杨光平 徐永慧
潘全任 梁威奇 喻海金 唐显智 邹 凯
胡耀山 苏 蕾 蒋 涛 王广强 马兴峰
苏俊华 宋 军 周 翔
代表委员:叶祥友 孙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