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2018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72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8-29 11:00 | 成文日期: | 2018-08-26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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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2018年8月16日,县长郑红丹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办法》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宣传特色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对标先进整改提升,努力争取年底考核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会议确定:( 一 )提升营商环境。1.原则同意《宁陕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由县发改局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审定后印发实施。2.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县财政局、公安局配合,从9月1日起,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3.由县统计局负责,进一步做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调查统计工作。
( 二 ) 培育市场主体。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镇和部门负责,进一步精简事项、简化程序、压缩时限、降低成本,为企业准入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确保按时完成全年市场主体培育任务。
( 三 ) 加强督查考核。1.原则同意《宁陕县 2018 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审定后印发实施。2.由县营商办、考核办负责,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做好各镇、相关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赋分工作,强化结果运用,促进工作落实。3.由县营商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加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及时通报、督促整改;10 月初对全县第三季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半年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下半年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迎头赶上。
二、审定《宁陕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宁陕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讨论稿)》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认为,“十三五”以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宁陕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基本达到“双过半”,我县连续两年获得市对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奖,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要清醒认识我县发展还存在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层次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会议要求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批示精神,将中省市决策部署融会贯通落实到《规划》中,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坚决打赢生态保卫战,坚定走生态立县、绿色循环发展的道路,努力在产业提质增效、城市功能提升、实施乡村振兴、民生事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更大成就,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如期实现。会议强调,要坚持扩大有效投资各镇、各部门要正确面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守生态红线,在招商引资中选商优商,在规划布局中严格准入负面清单,坚持绿色循环发展谋划项目、引进项目,全力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要坚持发展生态经济 。以生态经济为引领,着力构建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发展全域旅游,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整合提升旅游产品,促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生态康养等服务业发展。发展绿色工业,引进培育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围绕农产品加工、中药材开发,壮大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农业全产业链支撑,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对标脱贫退出“577”标准,围绕产业就业、安全住房、基础设施、兜底保障、新民风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凝聚工作合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 要 强化 生态环境保护 。围绕“十三五”《规划》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清洁生产、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等重要指标任务。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讨论稿)》,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由县发改局负责,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在坚持生态红线的基础上,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调整指导思想、产业定位、经济结构等内容以及生产总值增速、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速、城镇化率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等指标。
三、审定《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2.由县发改局(县秦岭办)牵头,县环保局、林业局、皇冠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土局等单位配合,选定第三方技术单位,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省市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结合我县生态红线划定,确定全县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范围,送县政府审核后由县发改局(县秦岭办)和县环保局联合发文执行。3.由魏小林同志牵头,县发改局(县秦岭办)负责,抓好《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四、传达全市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 2018 年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由县脱贫办负责,通报全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县交通局负责,全力抓好整改,尽快明确2018 年通组路和“油返砂”工程建设任务,做好与市交通局的汇报衔接。2.由县“八办两组”成员单位负责,对标脱贫退出“577”标准,加快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9月底前全部完工。3.对生风村、狮子坝村、新场村等因客观原因(高速路、引汉济渭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突发自然灾害)造成今年计划退出贫困村基础设施无法完工、不能达标的,由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立即整理相关档案资料报县脱贫办;由县脱贫办负责,按程序向省、市报备。
五、研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复查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教体局关于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复查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同意成立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复验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昌志同志任组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编委办、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国土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做好迎检工作。2.由县财政局负责,做好 2015 年、2017 年欠征的义务教育附加经费征缴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附加经费投入达标。3.由县教体局负责,列出迎验必须购置的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和基建项目所需资金清单,报刘昌志同志审核后,由县财政局据实拨付。4.由刘昌志同志牵头,县教体局负责,全面梳理各相关部门承担的迎验工作任务,建立台账、抓紧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复验。
六、审定《宁陕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宁陕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县经贸局关于宁陕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宁陕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由县经贸局负责,县财政局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由县政府办批转执行。2.由县经贸局(县电商办)负责,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抓好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建设,完善镇村物流体系,创新农产品供销模式,发挥电商服务平台辐射效应,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助推电子商务精准扶贫。3.由县审计局、财政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应、使用安全。
七、研究全县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国土局关于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强调 ,旧宅基地腾退工作事关我县经济发展用地保障,事关安全住房隐患消除,事关移民搬迁工作水平提升,各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抢抓政策机遇,围绕全年腾退复垦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腾退复垦各项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会议确定:1.由县国土局负责,各镇配合,立即启动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规划编制工作。2.原则同意召开全县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动员大会,由张文忠同志牵头,县国土局负责做好会议筹备。3.由县财政局负责,根据需要据实解决全县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规划编制和腾退复垦工作经费;积极争取土地收储专项债券,多方筹措资金,统筹解决农户奖励、补偿资金和土地复垦费用,确保全县旧宅基地腾退复垦顺利推进。4.由县国土局负责,县搬迁办配合,严格按照省、市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全县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奖励补助政策,送张文忠同志审定后下发执行。
八、审定《宁陕县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财政扶持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管理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财政扶持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暂行)》,由县财政局负责,县农水科技局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由县财政局和县农水科技局联合印发实施。2.由县财政局负责,尽快制定《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3.由县财政局、农水科技局和审计局负责,定期检查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监管,每半年检查评比通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及安全;近期对全县财政扶持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滞留情况进行梳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强监管。4.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加强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专项扶贫资金监督,严查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行为,杜绝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九、审定《宁陕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农水科技局关于宁陕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 ,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加强分类指导,统一操作程序、政策界限、资产处置口径,形成统一的清产核资政策体系,保障清产核资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农水科技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由县农水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教体局、旅发委、卫计局联合印发实施。2.同意成立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郑红丹同志任组长,胡学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水科技局,廖文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日常工作。3.由县农水科技局负责,选定试点村,打造一个示范村样板,8 月底前召开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现场推进会;各镇、相关部门负责,抓好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4.原则同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县农水科技局负责,将全县各村工作任务统一打包,按照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规定,招标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
十、研究全县农村供水工程“量化赋权”改革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农水科技局关于农村供水工程“量化赋权”改革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一 ) 建好队伍。1.同意成立全县农村供水工程“量化赋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胡学军同志任组长,县农水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民政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水科技局,廖文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2.由县编委办负责,专题调研农村供水总站工作职能等,提交县编委研究。
( 二 ) 制定计划。由县农水科技局负责,尽快编制 10 个集镇和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社区供水工程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分年度推进建设,确保集镇和安置社区达到标准化供水需求;抓好贫困村供水工程建设,统筹做好贫困村供水保障。
( 三 ) 建立管理办法。1.由胡学军同志牵头,县农水科技局负责,以集镇供水“国建民营”、村级供水“协会+”的模式,科学制定集镇、村级供水管理办法,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定。2.由各镇负责,强化镇、村饮用水源地管理,加强水质监测,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出席:魏小林 李国海 张文忠 胡学军 刘昌志
朱亚群 鲁晓旭 彭儒宝 黄国庆 李忠华
请假:陈泽勇 马 倩 张 健 罗龙武 白彦军
柯小伟 万 志
列席:徐志霞 向 华
李乔良 余剑波 吕宣智 刘厚明 谭海波
张志清 向冬梅 沈 健 李秀清 刘玉红
余书林 杨永杰 向平昌 方 敏
王 利 周康礼 廖文刚 卢益建
廖德谦 杨春华 吕宣强 刘 健 邓永康
王 新 陈 涛 蔺学美 邹天平 柯小军
姜 涛 张龙虎 高立安 唐洪波 吕家彩
王海强 任铁旦 熊 刚 康忠杰 柯 斧
韩耀辉 刘 劲 许 鹏 何承广 华克艳
沈阳强 陈西平 周邦国 周景国 文晓梅
高 苗 付晓勇 范佳玲 张建为 刘和平
韩永强 董先鹏 霍 康
代表委员:余立新 王广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