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六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755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6-09-08 08:56 | 成文日期: | 2016-09-05 00:00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2016年8月23日,县长郑红丹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市“放管服”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编委办关于市“放管服”改革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增强发展动力的重大举措,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推进政务公开,促进简政放权,扩大优质服务供给,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表》,由县编委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下发。2.各镇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落实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事项,推行全程代理模式,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定期检查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检查结果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同意将各镇便民服务中心事项办理纳入镇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3.由县编委办牵头,县政府办配合,督促各镇、相关部门按照《宁陕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对各自承担的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于9月15日前报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编委办)。4.同意成立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泽勇同志任组长,县编委办、发改、人社、财政、教体、卫计、民政、经贸、统计、市场监管、农水科技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委办。由陈泽勇同志负责,专题研究县编委办人员保障、考察学习放管服经验等工作。
二、审定《宁陕县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宁陕县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实施意见》制定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同意成立县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泽勇同志任组长,陈佳斌、王安同志任副组长,县住建、扶贫、发改、财政、国土、国税、地税、安置办、市场监管、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长安银行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2.同意将符合条件的库存房作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回购房源,由县住建局、国土局、安置办负责,参照市上文件,研究制定我县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回购房源方案,确保既符合省市政策,又具有操作性。3.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国土、财政、国税、地税、搬迁办配合,对我县库存的合法房源摸底统计;在企业自行完善手续,自愿申报并报价的基础上,由县物价局负责召开听证会,评议、认定房屋价格;由县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政策审定回购条件、价格、程序等,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回购房源。
三、审定《宁陕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实验示范区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林业局关于《宁陕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实施方案》《宁陕县生态脱贫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实施方案》《宁陕县生态脱贫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由县林业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下发。2.原则同意加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财政投入力度,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生态扶贫专项基金,同时统筹整合农、林、水等产业项目资金,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大力扶持林业产业发展,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3.由县林业局负责,按照“既体现生态效益,又体现经济效益”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抓点示范,建成10个以上的林业产业示范点,带动并提升全县林改工作成效。4.同意成立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郑红丹同志任组长,马宝剑、王安、柯小伟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农工部,县发改、财政、林业、国土、经贸、农商银行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柯小伟同志全面负责,县林业局主抓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
四、传达市食安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同意调整县食安委组成人员,由陈泽勇同志任县食安委主任,孙坤同志任副主任,县食安委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县食安委组成人员调整文件,按程序送审后下发。2.原则同意将必要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陈泽勇同志负责,根据工作需要,研究解决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费。3.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局负责,在具备条件的农家乐实施“阳光后厨”工程,抓好20—30户示范户,带动农家乐厨房卫生标准化建设。
五、传达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关于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由陈泽勇同志牵头,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省市政策,8月底将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到位。具体由县编委办负责参改单位性质审核,划定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范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人员资格、执行标准和执行时间审核;县财政局按照审核名单,按时将公务交通补贴拨付到参改单位。2.由县政府办、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车改后公务用车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公务用车正常运转、公务出行高效顺畅。3.原则同意将已经借调到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的驾驶员调入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由陈泽勇同志牵头,县人社局负责,按程序尽快调配到位;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可以面向社会择优聘用适量的司勤人员。4.由县公产局、车改办负责,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报废车辆处置工作。
出席:陈泽勇 苏利江 王 安 田 鑫 孙 坤
赵 锋 史普辉 刘昌志 段多铭
请假:陈佳斌
列席:周光树 柯小伟
彭儒宝 沈 健 张志清 李秀清 周春丽
刘玉红 余永军 杨永杰 赵巧萍 王友洲
郑吉友 黄国庆 周晓宁 杨春华 卢益建
刘宝田 郭仁君 蔡邦奎 方 敏 桂明虹
李勇智 余书林 康树军 彭幼强 周邦国
张龙虎 王海强 邵 云 王显荣 符书鹏
郑红艳
代表委员:叶祥友 宁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