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2014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769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4-04-13 10:31 | 成文日期: | 2014-04-10 00:00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2014年4月9日,县长唐新成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食药监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认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大,省市高度重视,进行了周密部署。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平稳,但是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治到位,形势依然严峻。各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以保障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强化日常监管,深化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会议确定:
1.由李平同志牵头,县编委办、人社局负责,县食药监局配合,通过内部转岗的办法,4月12日前将各镇食品药品监督所的专职人员调配到位,在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调研活动时,一并检查落实情况。
2.由县编委办、人社局负责,商县教体局,从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借调到县教体局机关上班的富余人员中选择2—3人,按程序调整到县食药监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将今年的5个食药监事业岗位招聘计划报市有关部门,待市上统一组织招考后按程序录用;由县食药监局负责,通过岗位培训的办法确保调入人员能够胜任职业要求。
3.同意县财政为食品药品抽检、快检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
4.由县食药监局负责,做好5个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督所的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全年至少查办案件52件。
5.村食品药品协管员由各村村主任兼任,工作报酬根据村大小分别按60元/月、50元/月、40元/月的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食药监局联合拟文下发后执行。
6.由王安同志负责,加快推进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粮油质量检验站、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合并建设工作;建设资金分别由县食药监局、粮食局、农业局对口向上争取(县食药监局至少争取项目资金200万元),捆绑使用,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解决;在利用食品检验中心原有设备的基础上,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项目资金配备完善相关检测设备。
二、政府土地收储工作
会议确定:由城关镇负责,尽快将吴山红私下买卖的18亩土地征收到位,按13万元/亩的标准,及时将征地补偿款兑现到农户;由县林业局负责,清查核实18亩土地内种植的苗木,进行评估后,按市场价格全部予以收购。
出 席:李 平 陈佳斌 蔺晓东 王 安 田 鑫
孙 坤 刘昌志
请 假:李 福
列 席:刘厚明 吕宣旗 余永军 沈 健 张少斌
杨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