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索引号: | zfbmnsxczj/2024-018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05-20 14:31 | 成文日期: | 2024-05-20 14:31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目标考核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和《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更好地完成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根据省市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宁陕县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按照省市财政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宁陕县丰富小学、新场镇人民政府、陕西宁陕县兴鑫旅游产品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由宁陕县会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其他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二、检查时间
自检查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主要检查2023年度的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行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单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以及与会计信息相关的财务管理情况等,重大问题可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检查下一年度。具体包括:
1.检查单位会计准则及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遵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
2.检查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收入是否完整、支出是否真实、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法,重大政策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落实。
3.检查单位的建设项目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成本核算等相关规定。
4.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5.检查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6.企业单位对《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代理记账机构与企业串通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监督及联系方式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上述5家重点检查单位的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宁陕县财政局财监股 电话:6821059
宁陕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