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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4-088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5-27 08:36 成文日期: 2024-05-27 08:36
发布文号: 安房金发〔2024〕45号 公开目录: 减税降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管理部、各缴存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三、2024年5月18日前已申请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标准。

四、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附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览表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