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89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4-28 10:02 | 成文日期: | 2024-04-25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24〕14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宁陕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从全县地质灾害发生区域分析,全县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均极为频繁,危害严重;从地质灾害发生时段分析,6—9月的雨季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易发期。根据2024年4月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更新数据及“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05处(滑坡138处、泥石流37处、崩塌30处),中风险区以上风险区97处(其中高风险区32处,中风险区65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预计我县2024年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汛期平均降水量为700—850毫米,且时空分布不均,有阶段性强降水,多雷暴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预计汛期有5—6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易形成灾害;预计5—10月份为我县地质灾害易发高发期,应做重点防范。
(二)地质灾害防范区域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析研判,宁陕县重点防治区面积1185.04km2,占宁陕县总面积的32.22%。重点防治区包括四亩地镇、梅子镇、城关镇、江口镇、龙王镇、筒车湾镇等人员集中地段。区内人口相对集中,单位、交通干线等重要基础设施均分布在该区内,人类工程活动频繁,以堆积层滑坡、泥石流、基岩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
全县境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05个,中风险区以上风险区97个(其中高风险区32个、中风险区65个)。各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风险区纳入隐患点要求同样管控,严格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做好风险区和隐患点的监测、排查,按照“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切实做好“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
(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预测
根据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和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和威胁人数分析,全县205处隐患点,其中7个隐患点作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范重点监测隐患点:(1)城关镇原宁陕小学滑坡;(2)城关镇四方洞崩塌;(3)城关镇原地板条厂滑坡;(4)江口镇魏富斌房前崩塌;(5)江口镇核桃坪滑坡;(6)龙王镇懒板凳滑坡;(7)龙王镇永红村永红组龙王街背后滑坡。发展趋势及应急防治措施详见附件。4个风险区作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范重点监测风险区:(1)永红村东河组天宝安置点;(2)永红村联华组五加一安置点;(3)寨沟村四组梁家庄;(4)许家城村高桥组朱家院子。
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强化地灾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的地质灾害防灾闭环管理模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加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及隐患排查力度,充分运用群专、群防、无人机等“人防+技防”的手段找准、找全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监测人、责任人,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强降雨期间或突发情况,采取果断措施提前做好人员转移,坚决防止监测点和风险区发生伤亡事故。
(二)加强应急值守制度。认真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险情巡查、灾险情速报等各项制度。汛期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防汛防滑关键期,各镇要落实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各监测点责任人要到现场巡查检查,应急抢险小分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要24小时应急待命。
(三)压实防灾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地质灾害、管业务必须管地质灾害、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地质灾害”的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各镇各部门的防汛防滑工作开展检查。
(四)加强监测预警工作。气象、应急、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强降雨期间,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分析防灾趋势,精准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建立直达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人的“临灾叫应及工作提醒”机制,切实做到有预警即响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防范地质灾害,对成功预报地质灾害的个人或单位,给予现金奖励。
(五)加强群测群防管理。按照省市要求,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考核,熟练使用陕西地灾APP、地灾群防APP,提高监测人监测预警能力。镇村要在汛前将群测群防补助兑现到位,并逐点发放“两卡”,更新隐患点标识牌及撤离路线牌。4月30日前各镇将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书面上报县自然资源局。
(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严格执行《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县自然资源局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对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依法督促治理责任单位开展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七)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项目建设。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并按时完成项目验收。一是开展专群结合隐患点监测。健全县、镇、村、组、监测点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确保全县20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97个风险区有专人监测、专人报警、专人疏散、专人救助。实施隐患点维护与升级,更新完善隐患点警示标识,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二是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业务干部和监测员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全面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和法规宣传,提高知识普及率,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和能力。2024年全县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人数4000人次以上,地质灾害演练205场次,达到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受威胁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能力。三是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灾治理项目实施,提升专业监测能力,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
(八)做好汛期地灾防范工作。一是各镇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要求,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出现新的变化时,及时组织撤离避险;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立即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防灾措施。二是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在异常天气情况下,县气象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指导各镇、各部门科学开展防灾工作。三是开展隐患点监测。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确保隐患点监测到位。四是做好应急调查处置。接到险、灾情报告时,责任单位、属地政府要立即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和应急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查明灾害情况,指导属地政府或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九)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争取中、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对上级批准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治理。对能搬迁的实施避灾搬迁和旧宅腾退,能工程治理的实施工程治理,最大限度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镇及部门配合,完成宁陕县城关镇四方洞崩塌治理、宁陕县城关镇耳扒湾泥石流治理2个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对于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实施工程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并承担全部工程治理费用。
(十)全力实施避灾搬迁治理工作。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的搬迁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和支持受威胁群众搬离危险地区;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段等部门要对县内威胁道路的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并进行治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争取力度,力争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镇及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宁陕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项目实施。
四、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及职责分工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
责任副指挥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路段、武警宁陕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国家电网宁陕县供电公司、电信宁陕分公司、移动宁陕分公司、联通宁陕分公司及各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和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县委宣传部:负责突发地质灾害事件舆情监测预警,协调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宣传报道和对外信息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县级新闻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工程抢险等工作,协调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地质灾害灾后救灾、恢复重建等项目的申报工作。
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做好学校师生安全教育,负责全县所有学校师生和校舍的安全防范工作。
县经济贸易局:负责做好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协调监管工作及企业抢险救灾组织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受灾区域人员撤离、受灾区域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工作,执行指挥部的警戒、戒严命令及强制疏散撤离命令,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灾、险情发生期间的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灾害发生地做好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号召、动员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各镇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宣传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鼓励群众参与群测群防。
县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经费的落实,并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指导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评价和预报;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争取、实施工作。牵头实施2个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1个避灾移民搬迁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城区因灾形成的淤泥、垃圾等清理工作和城镇设施因灾损毁的修建完善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内出现灾、险情的道路区域设立警示标志等应急处置并实施治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抢险人员、物资的运送和抢险车辆道路通行;对出现灾、险情的公路区域设立警示标志等应急处置并实施治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提供汛情信息,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救灾及水毁水利设施的修建工作以及河道、水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组织各方力量开展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因灾损失;负责调查受灾情况,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存储和发放救灾物资,并对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救灾医疗队伍,保障医疗器材、药品供应,确保受灾人员的及时医治,对重大疫情组织实施紧急处理预防和控制灾后疫情发生。
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灾区食品抽样送检工作。
县公路段:负责管辖路段的道路日常管护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对出现灾、险情的公路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实施治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武警宁陕中队:负责组织人员配合县公安局维持救灾现场秩序,参加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抢险救灾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搜救;负责处置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火灾等次生灾害。
县气象局:负责准确预报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和相关单位提供气象预报、地质灾害风险级别预报等预警信息。
国家电网宁陕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因灾害毁坏的电力设施,做好线路抢险和电力设备的架设,保障电力的正常供应。
电信宁陕分公司、移动宁陕分公司、联通宁陕分公司:负责各自因灾毁坏的通信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应急通讯畅通。
各镇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工作,主要工作为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体系建设,成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急抢险队,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主汛期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隐患点和风险区的监测责任领导和现场监测人员;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的防灾机制;编制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隐患点、风险区的应急“防、抢、撤”预案,按照“三到户”的要求,把“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工作明白卡”发放到位,并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开展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月报工作;负责主汛期24小时带班值班工作,灾、险情信息报送工作;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作的调查摸底和具体实施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筹备工作;负责管辖路段的道路日常管护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内出现灾、险情的道路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实施治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制度。加强隐患点和风险区、农村房屋前后边坡、学校、卫生院、居民集中区等重点区域排查巡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防控措施。住建、交通、水利、教育、文旅、发改等部门,要对所管辖范围内涉及人员安全的项目或设施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二)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围绕“灾害何时发生”,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坚持“人防+技防”并重,提升专群结合预警实效和监测预警水平。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预报技术规程》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并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完成在册隐患点、风险区监测方案的编制工作,落实监测人、责任人做好日常监测预报工作,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监测方案编制工作。
(三)加强宣传演练培训。各镇要持续深入开展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及早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培训计划,组织各村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和预案实战演练,做到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全覆盖。要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线下防治业务技术和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基层防灾备灾体系,提升应急技术支撑能力和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四)强化临灾避险。要紧紧围绕闭环管理模式,坚决落实《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特别是汛期和强降雨期间,要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分析防灾趋势,指导各镇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避险转移,加强避险转移人员的管控,坚决杜绝避险人员擅自回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自然资源局24小时防滑值班电话:0915—6825077,传真:0915—229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