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zrzyj/2024-013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4-01-08 16:38 | 成文日期: | 2024-01-08 00:00 |
发布文号: | 宁征预告字〔2024〕16号 | 公开目录: | 征地拆迁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宁陕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经研究,决定征收广货街镇广货街社区部分集体土地。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宁陕县广货街镇广货街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034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属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因发展地方经济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1月22日(十个工作日)。拟于2024年1月23日起,委托广货街镇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该镇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 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同步发布。
特此公告。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