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宁住建函〔2024〕219号 | 办理部门 | 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富林 | 签发日期 | 2024-06-05 08:34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08:34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尽快解决关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原征占活动室及其附属物和集体征地补偿的建议 城关镇关一社区辖八个居民小组,服务人口5170人,设立一个党总支部,五个党支部。2023年为全力配合县城建设,将原关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已坼除,另租赁三星安置小区房屋若干间做为关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初步产生的租赁费每年约5万元,目前已在三星安置小区办公一年多,由于中心距离大多社区居民较远,许多群众觉得办事很不方便,多次向社区提出尽快在原地附近建成服务中心的建议,但是一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用地手续迟迟不能办理下来。2021年县政府决定启动东河片区市政建设开发时,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签署意见要求为关一社区在原活动中心附近划定范围和面积重新建修社区服务中心,经多次与国土和住建部门沟通,一年来还未得到有效解决。 建议:县住建局按照市政建设补偿标准,对征用的原社区建筑物、附属物和集体用地进行认定,办理相关房屋建设手续,并根据关一社区意见商定补偿方式。 代表姓名:叶祥友 联系地址:城关镇关一社区 联系电话:13909150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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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复函 叶祥友代表:
您提出“关于尽快解决关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原征占活动室及其附属物和集体征地补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我局负责实施的宁陕县东河市政路工程项目、县城至上坝河产业路(一期)工程项目,由于施工需要,对原关 一社区办公用房及其周边健身场所等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了拆除。因涉及集体固定资产,我局已经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原办公场所涉及的房屋、室内装修等构筑物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总金额为140365元。涉及的搬家费、过度安置费等问题,建议可参照《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关镇关一社区及朱家嘴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22〕36号)文件标准和具体要求执行补偿工作。涉及的后续补偿金额、用地手续、选址等问题,我局将根据关一社区实际需求,会同城关镇共同商定妥善的解决办法。 感谢你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乡建设工作。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李晓毅 联系电话:1816505385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