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双河沟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nynchslj/2024-002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6-07 11:40 | 成文日期: | 2024-06-07 11:40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拟就宁陕县双河沟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陕县双河沟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宁陕县双河沟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
160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160000.00 |
二、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证书;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止;
(北京时间09:00-12:00 ,14:00-17:00止,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2号;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14:30时
2、投标地点:陕西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五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14:30时
4、开标地点: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2号
联系方式:0915-682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