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招标公告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5772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50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50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9801
  • 宁陕县财政局

    6972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4308
  •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4065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22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796
  •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124
  •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2118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677
  • 宁陕县民政局

    1455

宁陕县环长安河城市步道建设工程勘察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zfbmnsxzfhcxjsj/2024-0029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06-11 16:15 成文日期: 2024-06-11 16:1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就宁陕县环长安河城市步道建设工程勘察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宁陕县环长安河城市步道建设工程勘察服务

    二、项目编号:TZCS-2024-034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采购人地址:宁陕县豪迈客运中心四楼

电     话:0915-6825850

五、代理机构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陕县城关镇关池路23号东升府小区二号楼一层

联 系方式:19945359845

六、采购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及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元)

1

宁陕县环长安河城市步道建设工程勘察服务

1

290000.00元

2.项目最高限价:290000.00元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自注册日算起)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6 月1 日至今不少于6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6月1 日至今不少于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8日止;

(北京时间09:00-12:00 ,14:00-17:00止,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宁陕县城关镇关池路23号东升府小区二号楼一层;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30时

2、投标地点: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陕办事处

3、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30时

4、开标地点: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陕办事处

十、本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