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宁住建函〔2024〕293号 办理部门 住建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富林 签发日期 2024-06-20 10:59 发布日期 2024-06-20 10:59 类别 B
案由

关于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增装电梯的建议


根据国家住建部相关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的具体规定,老旧小区改造不但要政府主导改造房屋安全结构整体外观和使用功能外还要加装电梯,彻底解决老龄人口出行难的问题,但是本县老旧小区改造只是外观、水、电、防水和污水处理、场地硬化等功能进行了改造,加装电梯因牵扯到小区住户的意见不统一几乎都没有实施,有悖老旧小区改造的初衷。

建议:由主管部门牵头按国家规定增设老旧小区实施加装电梯。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李碧发代表:

您提出“关于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增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升物业管理小区服务质量,已经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小区管理建设和社区治理的重要抓手,2020年以来实施了41个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改造的小区水、电、场地、道路、管网等硬件设施得到了质的改变,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是涉及高楼层人群方便出行的重要内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时经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普遍存在一、二层业主不同意,中间层部分业主不同意,顶层业主意愿稍强,且多数不愿出资的现状,同时考虑后期维保、日常维护的费用和县级奖补资金短缺等等问题,致使老旧小区电梯安装进度受阻。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政策大力宣传动员有安装电梯条件的小区尽早安装,让高楼层业主早日收益。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通过业主自筹加装电梯资金,也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会投资等,多渠道筹措加装电梯资金。我们将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的力度,有了资金保障小区安装电梯工作会得到圆满的解决。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共同努力为县城建设的更加美好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