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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金川镇黄金村污水处理站修复及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金川镇 来源:宁陕县金川镇 发布时间:2024-06-21 08:56 【打印本页】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宁陕县金川镇黄金村污水处理站修复及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金川镇黄金村污水处理站修复及环保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宁陕县金川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陕县金川镇

联系人:郭  聪

联系方式:0915-6945108

三、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2万元

项目用途:基础设施维修及环保业务咨询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四、本项目采购内容

1.宁陕县金川镇黄金村污水处理站水毁维修。

2.为本项目提供1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备注:意向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无需缴纳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相关的执业证书,并提供该人员2024年相关社保缴纳凭证;

7.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询价会议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会议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声明函)。

六、提交询价文件要求

1.我方要求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提交报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否则报价不予接受;

2.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出版费、管理费、成果验收调试、水质检测、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七、询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投标授权书;

3.资质文件;

4.投标单位业绩证明材料;

5.总体施工方案;

6.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方案;

7.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资料;

8.其他材料。

(备注:上述材料放入密封档案袋内,档案袋注明报价单位名称。)

八、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5日

2.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26日(14:00时)

3.询价会议地点:宁陕县金川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宁陕县金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