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城供水应急工程单一来源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nynchslj/2024-003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4 10:54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10:54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中标结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陕西众灿品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就宁陕县城供水应急工程单一来源拟定供应商进行协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陕县城供水应急工程
二、项目编号:ZCPC-2024-056
三、采购人名称: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2号 联系方式:0915-682590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众灿品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1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张琰玮18966707323
五、 采购内容和要求:
从老城南门坡至幸福桥之间新增一条Ф250(上段Ф315)管道专供县城供水,现有管道保证幸福安置社区、工业园区供水。以加大老城水厂供水量,将渔洞河水厂供水量维持在与来水量持平,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七、采购项目预算:170万元。
八、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拟定供应商名称:
采购单位已将专家论证理由在省政府采购网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
单一来源拟定供应商名称:宁陕县自来水公司
九、拟定公司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开户银行近6个月内其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和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十、协商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1单元801室或邮箱获取(免费)。
十一、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协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早上9:30
2、协商时间:2024年7月15日早上9:30
3、协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1单元801室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2、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有效的介绍信、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留存,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