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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宁住建函〔2024〕220号 | 办理部门 | 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富林 | 签发日期 | 2024-07-08 17:49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17:49 | 类别 | C |
案由 |
关于加快老街住宅小区天然气入户的建议 案由: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城已用上天然气,但是部分群众反映老旧住宅小区(县城小吃街至徐家面馆)很多都没有通天然气入户,给居民的生活来了很多不便。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加快老街住宅小区天然气入户改造是非常必要的。 建议:相关责任部门对老街住宅小区(县城小吃街至徐家面馆)开展摸底,对集中的区域尽早开通安装天燃气,提高住户使用天然气的入户率,使群众尽快享受惠民项目,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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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复函 胡莎丽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老街住宅小区天然气入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天然气具备易燃易爆特性,国家相关规范对安装天然气中压输气管道和庭院管道有着严格要求,中压输气管道要求距周边建筑物不得小于1.5m,同时对周围各类管线水平、垂直距离都有严格限制,庭院管道距建筑物门窗距离有安全限制。 我局会同天然气公司及设计单位到现场踏勘,后街路中央为排污渠,在排污渠内设置燃气管道为重大事故隐患,加之道路狭窄,不具备埋设中压管道条件,同时后街建筑物大多为自建房,建设年代不一、结构布局不同,房屋紧邻密接,从现场踏勘情况来看,没有能够同时满足多栋建筑物安全要求的庭院管道的设置条件。 下一步,我局督促天燃气公司与设计单位到后街进一步踏勘,筛选具备庭院管道安装条件的建筑物作为储备,待具备安装中压管道条件时,为其安装天然气。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