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宁住建函〔2024〕356号 办理部门 住建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签发日期 2024-07-26 08:53 发布日期 2024-07-26 08:53 类别 B
案由

关于修建沙洛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议

沙洛村常住184户507人,现无垃圾处理和清运设施,无垃圾填埋场 ,垃圾处理难,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缓慢。

建议:修建垃圾填埋场1处,10000立方米,配备垃圾清运车辆2辆,垃圾桶120个。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复函

王治高代表:

您提出“关于修建沙洛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863号)中指出,“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甘肃等地人口密度低、转运距离长、焚烧处理经济性不足的县级地区可继续使用现有无害化填埋场,或严格论证选址、合理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他地区要有序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因此,我县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法获得中省项目和资金支持。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就广货街等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库容饱和,面临无法填埋处理问题深入调研,起草了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方案,初步提出建设覆盖全县的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通过在各镇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委托第三方统一收运处置全县生活垃圾。该方案即将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时,我们也谋划了宁陕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向中省申报项目及资金。待资金下达后立即推进项目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乡建设工作。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