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宁住建函〔2024〕366号 办理部门 住建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富林 签发日期 2024-07-29 15:40 发布日期 2024-07-29 15:40 类别 B
案由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案由:随着全国油价连续多年的飙升,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日趋成熟,加之人们的消费理念的转变,环保意识的增加,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呈急剧上升趋势。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和相关政策的调控下,宁陕县新能源汽车逐年呈递增状态,目前,宁陕县县城只有子午路征稽桥停车场以及三星星河路停车场2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场所:这两处停车场已经无法满足目前市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而且现有的充电场所经常被非新能源汽车占领,使得新能源充电桩在紧缺的情况下,更是雪上加霜。城市市容管理不到位和市政公共基础设施不到位,严重制约了宁陕生态旅游的高质量发展。

建议:

1.加强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居民综合素质,严禁长期占领公共资源。一个城市的服务化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城市的基础服务设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取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状态,从目前来讲全国都存在充电基础设施的数量赶不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影响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我县正在全力建设全国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就要抓住新能源的机会发展壮大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施建设,在主要公路边停车区,主街道公共停车区、各大住宅小区等地段安装直流电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等设施,满足居民和外地游客的用电需求,逐步提升城市的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新能源一族来宁陕投资发展旅游健康养生。

2.加快城市规划,科学合理的布局,提升城市服务化水平。科学规划布局城市建设,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区域交通密度、电力负荷、充电需求等必要因素,节约建设成本,提升城市建设水平,以便利居民使用的原则,采取合作模式,让企业社会资本融入到城市建设中来,纾困政府资金的短板。通过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的引导,企业科学化的投资管理,就能有效的实现了合作共赢的经济效益目标。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复函

杨国宁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广泛普及已然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亦成为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的必然要求。为便利居民使用充电设备,截至目前,城区已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总计16 个,游客集散中心项目新规划的4个充电桩,也已动工建设。

为加快县城充电桩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在五郎关停车场(楼)项目中规划设置22 个充电桩,目前已建成停车位81个,8个充电桩车位已预留,待与供电公司签订供电协议后即可安装;二是在朱家嘴高速路口增设一处新能源充电站点,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三是在老街棚户区改造地下停车库建设充电桩,已与香城宁境开发商就地下车库增设充电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四是在城北公园规划建设充电桩5个,目前已完成车位建设。同时,为避免重复建设的问题,县城投公司与特来电公司就县域充电桩相关事宜展开协商,将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充电桩铺设工作,目前全域充电桩项目规划已完成,待呈交县政府审核后进一步予以实施。为切实解决各镇及各大型移民搬迁安置点充电问题,我局已与陕西省移民搬迁运营管理公司达成投资协议,计划2024年至2025年在全县17 个移民搬迁安置点投资建设充电桩115个。

下一步,我局一是将加大充电桩建设进度,确保任务完成;二是积极对接特来电公司、陕西省移民搬迁运营管理公司加快项目落地;三是继续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加大对已建成充电桩的维护,夯实充电桩运营管理企业责任,满足居民和游客充电用电需求,提升城市市政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