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81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181 办理部门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王东 签发日期 2024-07-31 11:39 发布日期 2024-07-31 11:39 类别 B类
案由

关于民宿建设附属设施用地出台指导意见的建议

近年来,乡村民宿作为乡村旅游和服务业的新兴业态发展迅速,对于盘活乡村闲置资源,丰富乡村旅游服务供给,促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广货街镇地处“三市五县”交界之地,处于西安都市经济圈辐射范围,素有“安康北大门、西安后花园”之称,历来是西安、咸阳等地市民避暑休闲重要出行地。目前全镇已建成并对外经营民宿项目5个,规划在建民宿项目3个,但在已运营和在建民宿项目中,都是利用村民宅基地进行建设,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要求,我县每个农户最多四分地(266平方米),民宿相关配套设施、功能用房建设受到土地因素制约明显,影响项目品质。

建议:县级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明确民宿建设附属设施用地管理。


代表姓名:李钐林

联系地址:广货街镇

联系电话:18992570069

回复

类别:B类

宁自然资函〔2024〕112号                                                 签发人:王东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81号建议的复函

李钐林代表:

您好,您提出关于民宿建设附属设施用地出台指导意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乡村民宿产业迅速崛起,同时乡村民宿开发可以为农村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农村就业率,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强了农村经济活力。大多数乡村民宿利用自有住宅的空余空间结合当地人文特色加以改造,以家庭经营为主,为游客提供乡野居所。目前我县乡村民宿开发尚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同时乡村民宿开发的用地涉及土地租赁、土地买卖以及土地产权等相关问题,以及附属设施用地这些问题都成为阻碍民宿产业发展因素,通过与省市主管部们进行了解,省市暂未出台关于民宿建设附属设施用地的指导意见,待有政策依据后我局将结合县域内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从而有效的促进我县民宿产业健康发展。

上述回复希望您满意,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戚文刚                            联系电话:1390915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