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8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08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王东 | 签发日期 | 2024-07-31 14:59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14:59 | 类别 | |
案由 |
关于解决金川镇老庄村部分土地复垦的建议 金川镇老庄村耕地较少,2002年“6.9”洪灾水毁,部分群众存在无土地现状。为了合理利用资源,解决群众种地困难,现请求县政府及自然资源局协调唐宗生门前等五处土地复垦项目,恢复耕地。 详细情况:跃进组唐宗生门前5亩;老庄组西沟口5亩;大岔组大岔口5亩;阳坡组龙富贵坎下5亩;岩湾组肥料厂10亩,共计5处30亩。 建议:县自然资源局能够从实际出发,争取资金项目,恢复土地复垦,保障民生。
代表姓名:盛弟金 联系地址:金川镇 联系电话:15191502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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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类别:A类
宁自然资函〔2024〕91号 签发人:王东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复函 盛弟金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金川镇老庄村部分土地复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局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了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制定方案、安排专人实地核查并负责办理。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干部及勘测技术人员深入到金川镇老庄村进行了现场踏查,实地了解了该村土地被水毁的情况,您反映的老庄村2002年“6.9”洪灾水毁耕地和可恢复的5处30亩耕地情况属实。由于原先由我局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移交给县农水局实施,目前我局没有土地复垦项目专项资金,主要靠向上级争取项目来解决土地复垦资金。针对该村耕地的实际情况,我局正在向上级积极争取土地复垦项目资金,待项目批复资金下达后将安排技术单位进行现场勘察设计,并按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实施建设。 上述回复希望您满意,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朱安斌 联系电话:13571448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