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对沙金路占地复垦的建议
编号 123 办理部门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王东 签发日期 2024-07-31 15:02 发布日期 2024-07-31 15:02 类别
案由

2023年年初以来,江口回族镇沙金路三级公路改造提升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但是由于占补政策原因,导致了沙坪村沙坪组、竹园组群众对此工程的实施意见很大,产生了很多占地矛盾。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该三级公路改造提升项目顺利推进,建议通过修建河堤,新增农用地,解决部分农户占地矛盾问题。

建议:1.根据“占补平衡”的原则,建议在沙坪村大堰沟口至邓耀东门前,新修河堤1000米,新增农用地20亩。2.在竹园组油坊坪至花屋坪对窝口新建河堤960米,新增农用地20亩。


代表姓名:李 宁    

联系地址:江口回族镇竹山村三岭组

联系电话:15319857789


代表姓名:杨 君

联系地址:江口回族镇沙坪村沙坪组

联系电话:18992588709

回复

类别:A类


宁自然资函〔2024〕92号                                                                     签发人:王东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复函

李宁、杨君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对沙金路占地复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你们的建议,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制定方案、安排专人实地核查并负责办理。“沙金”公路(江口回族镇沙坪大桥头至金川镇政府)是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春季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沙坪村、竹山村、黄金村、小川村被施工队临时占用或因施工损毁的土地100余亩,损毁堰渠1200米,为此,你们及时提出了很好的修复建议。我局将对能够修复的地块登记造册,本着“谁占用谁恢复、谁损毁谁修复”的原则完成农村公路用地“进出平衡”,同步规划土地的复垦恢复工作,达到恢复条件的要督促施工队及时恢复,待“沙金”公路竣工时能够恢复的地块全部得到修复,必要时可要求县交通局监督各标段施工队修复损毁的土地和堰渠、自来水管道等设施。同时,请镇村干部对修复质量和修复进度加强监督,务必完成修复任务后再让施工队施工设备离场。

至于你们建议在沙坪村大堰沟口至邓耀东门前修建1000米河堤,可新增农用地20亩;在竹园组油坊坪至花屋坪对窝口新修河堤960米,可新增农用地20亩。我们将会同技术单位现场勘察,如能够修复耕地或确需修建河堤,我们会积极向县政府或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实施土地复垦,缓解“沙金”公路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造成部分农户耕地不足、粮食减产的问题。

上述回复希望你们满意,同时,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朱安斌                      联系电话:13571448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