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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宁住建函〔2024〕385号 | 办理部门 | 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富林 | 签发日期 | 2024-07-31 16:22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16:22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安装渔洞河公路沿线路灯的建议
案由:从宁陕小学到玉泉小区公路沿线均安装有路灯,但从玉泉小区门前的桥过去到渔洞河的沿线均未安装路灯,里面住的群众早出晚归极不方便,而且群众出行安全受到影响。
建议:为渔洞河公路沿线安装路灯,方便群众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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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复函
尹礼君委员: 您提出“关于安装渔洞河公路沿线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宁陕小学至玉泉小区道路由我局负责建设,2017年初建成投用,根据市政道路相关标准设置了路灯、果皮箱、减速带等市政设施,2022年实施了道路白改黑提升改造,已纳入市政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及维护。二是征稽桥(党校路口)至鱼洞河水厂为通村公路,隶属于城关镇。根据职责分工,该路段的设施设置和日常管理由县交通局和城关镇负责。为切实解决群众安全出行问题,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我局多方筹资已对原玉泉路(玉泉小区至地震台段)安装了安全护栏170余米;目前,我局已将该路段基础照明设施纳入即将实施的《宁陕县城区亮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范围,届时将结合道路和施工实际,安装照明设施。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城乡建设和管理建言献策。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2024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