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宁住建函〔2024〕369号 办理部门 住建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富林 签发日期 2024-08-02 10:08 发布日期 2024-08-02 10:08 类别 B
案由

关于尽快修建江口区域性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提案

案由:县域内部分乡镇的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处理场陆续面临满负荷状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迫在眉睫。如:广货街镇垃圾填埋场已于2023年10月闭库封停,经协调将其生活垃圾运往江口镇垃圾填埋场处理至今,但江口镇垃圾填埋场也存在即将满库面临无法使用的问题。本县森林覆盖率96.42%,辖区内高海拔山区居多,且受企业开发、民宿建设、饮用水源及生态红线等因素影响,存在选址建设难问题,当地政府经请示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到镇实地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选址无果。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的不断壮大推进,生活垃圾产量连年倍增,部分原有的垃圾填埋场已陆续不能满足垃圾处理需要,“垃圾处理”再次成为乡镇“心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之一”,不仅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需要,也是适应乡镇长远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议:以片区为单位,在大片区的中心江口地段选址建设大型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或无害化中转处理设施,覆盖多个镇共同使用,实行市场经营化管理,一是能综合规划设计集约投入成本;二是能节约政府的后期使用管理成本;三是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及水源地。从而达到规范化建设及管理使用的效能,助推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复函

彭儒艳委员:

您提出“关于尽快修建江口区域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863号)中指出,“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甘肃等地人口密度低、转运距离长、焚烧处理经济性不足的县级地区可继续使用现有无害化填埋场,或严格论证选址、合理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他地区要有序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因此,我县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法获得中省项目和资金支持。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就广货街等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库容饱和,面临无法填埋处理问题深入调研,起草了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方案,初步提出建设覆盖全县的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通过在各镇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委托第三方统一收运处置全县生活垃圾。该方案即将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时,我们也谋划了宁陕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向中省申报项目及资金。待资金下达后立即推进项目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乡建设工作。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