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五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121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8-02 17:34 | 成文日期: | 2024-08-02 17:34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五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H2024-CS-00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陕县五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 万元,招标人为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陕县五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工程监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陕县五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陕县五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财务状况:提供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9) 供应商应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10) 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书);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08 月05 日09 时00 分到2024 年08 月09 日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请于2024 年08 月05 日至2024 年08 月09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持单位介绍信(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银池广场21 楼04 号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8 月15 日14 时30 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银池广场21 楼04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8 月15 日14 时30 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银池广场21 楼04 号
七、其他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陕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2 号
联系人:袁万梅
电 话:18590003223
电子邮件:/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