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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宁住建函〔2024〕357号 | 办理部门 | 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富林 | 签发日期 | 2024-08-06 15:50 | 发布日期 | 2024-08-06 15:50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解决区域性建筑垃圾填埋场的建议 随着生态旅游发展,北部片区建设项目逐步增多,项目陆续施工复工,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大,目前北部片区没有固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可能导致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从而产生新的环保问题。 建议:新建北部片区建筑垃圾填埋场,使建筑垃圾规范化倾倒,不出现乱堆乱放现象,从源头抓起,防止产生新的环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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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82号建议的复函 李钐林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区域性建筑垃圾填埋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统筹解决我县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我局编制了《宁陕县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2-2035),就我县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提出了在城区建设两座建筑垃圾填埋消纳场;根据各镇建筑垃圾的产量和用地条件,按片区选址建设1个规范化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思路。 关于江口片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建设项目,我局已同自然资源局衔接,委托技术部门到江口片区调研,开展选址工作,推进江口片区建筑垃圾填埋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积极包装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建设项目,待资金下达后启动建设。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乡建设工作。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