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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相关规定,宁陕县审计局对宁陕县药菌研发示范中心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了竣工结算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宁陕县药菌研发示范中心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经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农经〔2021〕2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三顿高温灭菌锅炉、显微镜、恒温箱、接种箱等30余台设备。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5万元。
该项目由鸿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通过竞争性磋商由宁陕县鸿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1.90万元。
三、审计结果建议
对此问题,宁陕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建议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议被审计单位按照经三方签章确认的结算造价,对多计工程价款共计1.90万元予以扣减。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被审计单位已经根据审计建议书做账务处理,调减建安投资18,976.80元。
宁陕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