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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相关规定,宁陕县审计局对宁陕县四亩地镇严家坪至红岩山通村水泥路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宁陕县四亩地镇严家坪至红岩山通村水泥路工程,根据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4年通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安交字〔2014〕215号)文件批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路基开挖土石方,浆砌片石挡墙、软路基换填、涵洞、水泥稳定砂砾石基层、混凝土路面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3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车购税220万元,县级自筹110万元。该项目由宁陕县交通运输局设计,经公开招标确定宁陕县城关镇龙泉建筑工程队中标承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0.6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此问题,宁陕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建议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议被审计单位按照经三方签章确认的结算造价,对多计工程价款共计10.68万元予以扣减。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被审计单位已经根据审计建议书做账务处理,调减建安投资10.68万元。
宁陕县审计局